原创:2008年南昌限价房,爱你不容易
4月17日,南昌市国土局发布消息说将暂停限价地供应,暂停的原因主要在于配套政策没有落实,销售对象、销售方式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细化,今后还是把重点放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上。近几年全国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已经引起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强烈不满,确确实实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于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地出台。深入一步思考政府出台“限价房”的背景,不外有两个原因:一是高房价导致的天怒人怨;二是开发商、地方政府对推高房价的相互指责,以及公众在痛骂开发商“黑心”的同时,也不自觉地把目光瞄向地方政府从土地拍卖的获益。正是基于这些表象的分析,很多地方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之外,又推出了“限价房”概念,意在达到“保障”和“调控”的双重目的。具体操作中有南昌的“两限房”(限房价、限地价)、广州的“三限房”(限地价、限户型、限房价)、青岛的“四限房”(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建设标准)等等,不一而足。
今年以来,限价房成了一个“热词”。人们曾乐观地认为,限价房的推出将解决既无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城市“夹心层”住房问题,也将会对炙手可热的市场起到降温和稀释的作用。唯一的问题是有忧虑,如果限价房建设最终又是经济房或廉租房的翻版,价格被操控、销售被扭曲、适用对象遭到排挤。没有限价房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建设监核的后续措施,更没有购买者准入的制约规则,购房者资格难以认定。然而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限价房”越来越暴露出其自身的缺陷性,难以操作是其与生俱来的硬伤,不但容易滋生新的腐败,甚至造成了新的分配不公平。
一是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隐性收入无法界定;二是人均住房面积难以核实,容易催生诸如假离婚等“制度性羞辱”。在个人信用和收入监管制度没有完善之前,购买人群的筛选是一个绕不开的“陷阱”。
其次,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房地产商追逐高额利润的本能,挤压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将使得住房质量很难保证。为此我们不得不担心,豆腐渣工程会不会在房地产业再现?
其三,限价房的销售似乎回归了计划经济的分配模式,并间接地影响周围同质楼盘的价格,运用行政手段强制性地“卖房”,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市场竞争的经济规律。因为实施限价房政策的目的是通过调整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达到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最优配置。如果限定政策不到位的话,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遏制房价过快增长是地方政府应尽的义务,我们不希望限价房打着为“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难题的旗号,让投机者钻空子捡便宜,否则低收入者只不过是陪衬的绿叶罢了,因此希望能有更切实可行的调控政策尽快出台。 沙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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