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qiao 发表于 2008-1-10 09:15

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开发商表示不屑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打破市场的平静,把各方人士重又拉了回来。面对此情况,开发商声称不惧《通知》。
房地产行业长期来讲,是向上的,不可能因为调控而逆转,这一点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位房产开发商底气十足地说,借用股市中的一句话,如果房地产行业出现问题了,那就套牢了全中国。征收闲置费的规定,99年就出来了,但一直没有什么内容,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至于高房价,政府目前的调控不是让降价,政府的目的是希望它不要疯涨,让房价处于一个合理的水平。
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土地转让费,它转让土地获得资金,然后修路,再招商引资,把钱花出去,然后再转让土地,就这样反复循环。如果不行的话,大家就不买你的地了,再加上银行大量的介入,如果房地产企业垮了的话,银行拍卖公司、土地,那恐怕也不行,反正在房地产行业银行的资金占到60%以上,谁怕谁呢,再说银行的钱是谁的呢?房地产行业要是不行的话,套牢的绝对是全中国。
当然,现在是宏观调控最厉害的阶段。因为之前的国家宏观调控是对购房者的认定方面着手,没有搞定,这次国家从供方和需方双管齐下,甚至在细节上做了大量的文章,比如说土地开发的结构问题,首付比例的问题等等。可以说目前的调控从各个渠道,从财政、从税收、从开发的节奏、从银行信贷等方面入手,原来只是发个文,不鼓励投机性需求,这几年的调控路线可以说一步一步的愈来愈紧。
在这一轮紧似一轮的调控过程中,对大房地产公司是个利好,因为它们资金充足,正好可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整合,《通知》不会对它们造成实质性影响。当然对于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上述《通知》也不是没有办法应对的。例如,现在有些拿到地的开发商,他们不怕调控,万一风声紧的话,它就把地卖掉了。但是在卖地的过程中,不会把地直接卖掉,它主要是通过在股权上做手脚,把股权转让掉,让对方溢价收购他的股权,他作为大股东退出,由另一个公司入主,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地规避高额的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部分开发,比如说有好多地方土地拍卖后,就处于闲置和非闲置的状态,说闲置也可以,说不闲置也行,比如钉子户的问题,或者说所有的手续没有办全,怎么能说闲置?也可以部分开发,或者开发一点,做些前期工作,例如“四通一平”;当然,也可以在建设过程中,放慢节奏,照样可以归避政策风险。其中,关键是地方政府,因为在操作细节上有好多空间,就像一盘肉丝炒饭,你说它是肉丝也行,说它是饭也行,关键是看地方政府怎么去认定、如何去执行,毕竟这也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利益问题。

xyg310 发表于 2008-1-10 09:16

没有用,没法执行

rocer 发表于 2008-1-10 09:44

:lol 怎么可能执行那?

草上飞 发表于 2008-1-10 09:52

所以说政府没有公信力
政府也不在乎这个,它放它的,听不听不关它的事

alext1982 发表于 2008-1-10 13:06

看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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