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冰少 发表于 2008-1-8 17:11

房地产的冬天是否提前来了

1、国务院办公厅7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从现在形势的发展对买房者越来越有利,对卖房者越来越不利,涨已不可能了,银行断了二手房贷,没下家了,下半年开物业税,多套多收,炒家是没几个去当收租婆的,奥运会利好也对现了,当然对亏损几万或几十万不在乎的就无所谓了.


土地闲二年收回,要吐房吐地吐血了,当地政府能狠下心来吗,毕竟房地产商和政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各位策友个人意见如何?????

小杨子 发表于 2008-1-8 19:32

没事的,下有对策,而且政府的实际行动一向很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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