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代理商是房价增长的幕后黑手”
[color=RoyalBlue][size=4][size=3][size=6]也谈“代理商是房价增长的幕后黑手”
这年头,哗众取宠成为越来越流行的社会元素,似乎不出点追随大流的东西,上不对天,下
不对黎民百姓。一篇“房地产代理商——房价高速的幕后黑手”,有点“技惊四座”的意
思,作者也颇为洋洋自得,好象终于有机会为人民大众出了一次头,说了一次话,即使不能
被拥护为“民族英雄”,起码也得安个“正义人士”的头衔吧?
当我们把某些事物或人冠名为黑手的时候,无非是处于两点原因:1、它通过不正当手段,
攫取了社会利益;2、它通过不正当手段,侵犯了社会利益。如果说因为代理商是服务于房
地产行业中的一环,而且因为其在这一环中出了不少营销的点子,就说它们是房价过快增长
的“黑手”之一,那么那些报纸、电视、网络、杂志、大虾、大侠哪个脱的了干系?所有从
房地产行业中获得了利益的群体都脱不了这个黑手的罪名:你为何要搞促销——它使得房屋
更好卖,所以你是黑手;你为何要打广告——它使得项目的客户群更多,所以你是黑手,诸
如种种。所以最好是不要有营销,不要打广告——如果要打最后是个大家看了就要呕吐的烂
广告,不要找漂亮MM卖房——最后是芙蓉JJ之类的人来卖房,人丑总能吓走一堆想买房的人
吧?那位所谓的“正义人士”罗列的罪状,请问哪项触犯了法律?如果没有触犯法律,那么
“黑手”二字还是慎用的好。同样是做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深圳这样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城
市,如果其行为是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赚钱怎么就成了好象见不得人的事情?
为何这样的帖子在论坛能大行其道,而且颇受欢迎,无非是仗着“社会公益”这样的一面大
旗子。打着“社会公益”的幌子就可以指鹿为马,胡乱横加指责,与文革的那场浩劫有何区
别?今天可以说开发商黑心,明天说代理商黑手,后面说广告商黑脚,将来说购房的人太多
不理智?请问这是问题的根源吗?如果不是,那么“黑手”二字何其厚重。
开发商好,代理商好,广告商也好,赚了钱,我们可以要求他们尽更多的社会责任,比如纳
税;真要为百姓说话,说点有意义的好不好。[/size][/size][/size][/color] 没看太明白,觉得手黑的问题不是随便说得
只是个人出发点不同罢了。
代理公司黑与不黑,取决于开发商。
开发商手黑不黑,取决于政府。
政府手黑不黑,取决于老百姓的忍耐性。
楼上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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