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ndo118 发表于 2007-11-26 11:18

物权法中的车位问题

关于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实施)中的第七十四条中说的车位问题,究竟归小区业主还是开发商,在全国各大城市运作后,还是无定论。就北京一业主提出的诉讼,状告物管公司对车位收费不合理,要求退费事宜,有关法院和律师表明,物权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不明确,存在模糊地带,需相关部分做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才能对小区车位的处置权和管理费等问题的判定找一个依据。
请各位在做相关方面的方案前注意查明这方面的新文件,以免犯一些方案上的错误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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