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h 发表于 2007-8-27 16:17

地产评论--房地产开发商如何死的

主题:房地产商的十种死法
马鸣风啸啸

目前,中国还在运转的地产商大约有5万家。完成这个庞大的数字,只用了20多年时间。不过,两年后的2008年,如果还有心情统计的话,可能会发现这个数字至少减少了一半。

他们“死亡”的原因跟恐龙一样,适应不了生态环境的变化;而他们死亡的方式,可能正是他们当年存在的理由。

一、死于“关系”。

中国地产商的形象可能是最差的,在宏观调控政策大辩论中,网民对地产商的指责如长江之水淘淘不绝。没有哪个行业的企业会被消费者会这样“妖魔化”。除了对房价高企的不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家普遍认为大部分地产商是“关系运营商”,而不是他们自己所标榜的“城市运营商”。靠关系拿地、靠关系融资,甚至靠关系修改容积率,地产商的核心竞争力似乎在产品之外。

就像吸食鸦片上瘾一样,“关系运营商”一旦离开了“关系”,就玩不下去了。而中国地产面临的最大的改变,就是“关系”正在消褪,市场环境走向规范化和充分竞争时代。“关系运营商”正以加速度死亡。

二、死于“概念”

我们所见到的每个地产老板几乎都是“营销奇才”,靠“概念”为生的地产策划人多如牛毛。大家津津乐道的,是一个概念、一个点子如何起死回生、点石成金。“概念”甚至能拯救烂尾楼,化腐朽为神奇。 “概念”的神奇功效,是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表现,正因为购房者拥有的信息太少,地产商才有足够的空间去“忽悠”,让信息在传播中变形、放大。

大部分企业对“营销概念”的重视,削弱了他们对行业及产品本身的关注。但在2008这个大概念诞生后,所有的地产“概念”恐怕都将灰飞烟灭。

三、死于“融资”

这个好像不用解释了,没钱谁都得玩完。新政策规定,地产商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从30%提高到35%,光是这5%,就逼得不少地产商卖地改行。

2008年后,很难想象一个地产商如果不进行融资多元化,还能继续发展下去。上市、地产基金、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各种生路摆在眼前,助地产商逃出生天。

四、死于“拿地”

“8 .31”大限两年了,再加上宏观调控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中国土地市场的招标、拍卖和公开化、限量化,正在成为地产开发的“背景图”。融资多元化,拿地单一化。到2008年,如果一家地产商没有足够实力去竞拍土地,恐怕真要“退场”了。王志纲的预言更为可怕:“今后两三年,至少70%的房地产公司会由于拿不到土地而歇业或者转行。”

五、死于“速度”

2002年,14亿;2003年,40亿;2004 年,120亿。顺驰是中国房地产最大的黑马,孙宏斌多次公开叫板王石。可是2005、2006年,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孙宏斌开演“退位”、“复出”连环戏,今年8月更传出香港秘密融资的新闻。没有比顺驰更生动的例子,说明盲目追求速度就等于追逐“死亡”。

六、死于“产品单一”

90平米、70%比例——似乎在说明,以住宅开发为主导的中国地产黄金时代将成为历史。住宅地产之外,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休闲地产、教育地产、体育地产、工业地产等全面兴起。在如此背景下,只开发单一产品特别是单一住宅产品的地产商,可能会失去新的发展机遇。不过,这一天的到来,可能要在万科告别住宅专业开发商的那一天开始。

七、死于“多元化”

可能任何一个企业家都有“多元化冲动”。在房地产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不好玩的今天,不少地产商会以多元化作为出路。“如果你想做企业多元化,你必须找到业务能够互相互补,分享风险。达到什么目的呢?多元化企业一定要做到稳定现金流,如果做不到这一步,你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郎咸平如是说。

八、死于“研发”

研发可能是地产商最大的盲点。侍弄点“花花草草”,伪装些“西洋风景”似乎是中国地产商最大的研发成果。在节能、户型、新材料、施工方式等方方面面,绝大多数地产商不但没有研发机构,没有研发投入,甚至没有研发意识。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对于行业长远发展来说,“研发”的价值丝毫不亚于“土地”、“金融”。没有研发能力,可能不会让一个企业死亡,但很可能让一个行业死亡。

九、死于“对未来的漠视”

大部分一个地产商的生命周期基本上就是一个项目的拿地、立项、设计、施工、销售周期。售楼处撤销之日,就是企业死亡之时。地产商们只盯着两三年间的事情,对更远的未来极为漠视。而影响中国地产的,恰恰就是那些未来的东西。80年代后,未来的购房主力军,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特点对我们的产品有什么新要求?老龄化社会会不会催生老年公寓?城市化水平接近60-70%时,城市里还会发生什么“居住革命”?

十、死于“价值观”

说了这么多“死法”,其实惟一的病症可能就是“价值观”。地产商其实并不缺钱、也不缺地,跟其他行业相比,日子过得很舒坦。在规范化、市场化,注重企业效率兼顾社会公平的中国地产市场,企业以及企业家的理念以及做事的方式,才能决定企业的“生”与“死”。



最后要说明的是,之所以冒险罗列这么多“死法”,绝非“恶作剧”心态,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谁对“死亡”问题想的越多,谁就能“活”得更好。人犹如此,企业亦然。

[[i] 本帖最后由 金石之策 于 2007-8-29  09:19 编辑 [/i]]

杀雪 发表于 2007-8-27 16:20

支持

lsi1314 发表于 2007-8-27 16:24

厉害厉害 虽然不是太懂 但是很有道理

ccalang 发表于 2007-8-27 16:38

不错,学习了

song841002 发表于 2007-8-27 16:44

哇..好经典!

a230_ren 发表于 2007-8-27 16:49

hao !

六合同辉(娄宇) 发表于 2007-8-28 12:40

非常感谢楼主

金石之策 发表于 2007-8-29 09:00

讲的很深刻!目前很多开发商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天下安康 发表于 2007-8-29 09:42

有道理!

liwushao 发表于 2007-9-6 17:41

其热情

为什么讲的那么深呢

王大地 发表于 2007-9-6 17:43

真是无所不死了,

如阁下所说,真是无所不死了,这不是等于没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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