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人员 发表于 2007-8-20 16:56

1、首先肯定是置业顾问之间配合出现了问题,这种问题有可能是制度或培训不足的原因,也不排除恶意抢单。

2、支持楼主的的处理,但要注意技巧,应该在第二个客户不知道的情况下了解第一个客户的意图再做决定。比如:告知第二位客户有一位客户已经去取钱交款了,如还未交款则房子归第二位客户,如已交清则非常抱歉请另选房源,在此期间迅速通知第一位客户立即决断。这样不但能确保客户不流失,而且不会让任何一位未买到房子的客户产生反感并可乘机推出其他房源。

3、下班后立即召开现场会议,研究对策,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liuqishou 发表于 2007-8-20 17:00

顶~~~~~~~~!

:handshake 顶楼上的兄弟!说的好,赞同看法

leafzj 发表于 2007-8-20 17:43

我个人觉得楼主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制度也是为了销售卖房制定的,是活的,况且第一位客户已经被确定为准客户类型,应该就不存在是否反悔的事情,而且这也是为客户着想为客户考虑的一种体现,在知道第二位客户要下定的情况下,应该马上通知第一位客户
只是个人看法,有错请大家指导,因为我还只是初学者,望多指教

jeeby2000 发表于 2007-8-20 21:35

卖给第二个客户了,然后跟第一个道歉,训销售员一顿(假骂骂)
帮他挑另一套,告诉他是内部预留房源,态度要诚恳,显得实在是对不住...

jeeby2000 发表于 2007-8-20 21:37

当然房子不能挑户型太差的

jeeby2000 发表于 2007-8-20 21:38

版主我也要加分咯...

leoyang1981 发表于 2007-8-21 09:30

很喜欢房策的这种交流的氛围

6043-6043 发表于 2007-8-21 09:41

感谢大家给我提了这么多的宝贵意见。看了以上大家的分析和建议,我感觉在以下5个环节上出了问题:
1、诚如大家所言,第一个销售人员的逼定能力不强,不能促使客户马上下单;
2、客户提出看房后,销售人员未能及时告知、提醒客户房源紧张,在看房期间如果其他人先交定金,按公司定房原则,房子只能给别人;
3、销售现场房源销控不力,未能及时将该套房屋销控掉;
4、第二个销售人员不注意团结,为拿销售业绩,抢房源;
5、我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法值得商榷。虽然比较人性化,但却破坏了规则,从销售管理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灵活处理是需要的,但在规矩面前,应人人平等。(希望支持我的各位不要拍我板砖)。
后来这件事的处理应该说是皆大欢喜,我们又拿了一套保留房源给第二个客户,问题圆满解决。
再次谢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和宝贵意见。

jiong 发表于 2007-8-21 10:48

这种事情,肯定是好事情,最好2个客户都留下来

owenzhang1 发表于 2007-8-21 11:00

在两组客户同时看中一套房源的时候,其实有两种可能性:
1、两个客户购买意源表现的都相当强烈,表示一定要买,而且是立刻就要买,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以下定金为准,但同时需要我们的销售人员有必要请专案副专出面协调解决劝客户换房,在销售中,我们是专业的,至少我们对楼盘的了解程度远远高过于客户,因此必要的情况下,你要建议客户选择其他的房源,你可以说我推荐一套更好的房源给客户,如果能拿到价格上的优惠那是更好,分析给客户知道更好在哪里,毕竟你在推荐以前就应该了解了客户所追求的他想要的承受力等一手资料,如果这你都没做到的话,你就是个不合格的销售人员了。
2、一个意向相当强烈,一个意向稍微弱一点,其实这样两种客户更容易在案场进行SP炒作,客户的购买意向如何,这需要专案或者副专去了解判断,此时决定将房源卖给购买意向最强烈的客户,当场逼定,没有二话。则另一个推荐他购买其他房源,保一不舍二的做法,有利于当场成交, 气势为了SP炒作,作为我们专案很多时候也会采用让销售人员推荐同一个房源,达到最终的销售效果,这中情况其实是差不多的,这样也能体现楼盘房源抢手。

求知若渴 发表于 2007-8-21 11:26

在售楼处类似的情况会经常发生所以我们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才会公平。这种情况的处理我认为应该这样:
一、首先对后来的客户进行引导,尽量不发生冲突,客户销售人员皆大欢喜。
二、在不能引导客户的情况下,要以先交钱为主,这样既可以给客户造成房子非常热销的场景,也可以尽快让客户下定。
    因为第一个看房的客户,既然去看房,就是还有一点顾虑,就有不要的可能,所以我们要尽快确定下来把房子卖出去
    还是以先交钱为主。
三、这种情况下,销售人员对客户也很好解释,公司规定已先交钱为主,我们售楼处有好几个销售人员,我也没有权力说这套房子
    不让别人去卖,我们房子确实卖得很快,要不然我们再看一下这一套,我觉得这一套也非常好,再去引导客户看别的户型。并增加
    销售人员和客户的紧迫感。

如果爱 发表于 2007-8-21 13:15

学习了..谢谢各位前辈...

张安臣 发表于 2007-8-21 13:29

回复 #10 zxl_fsxt 的帖子

支持楼主   做的好 但是我先问一下  这个应该是一手房的事情 不属于这个版块吧?
谢谢

skyw6910918 发表于 2007-8-21 13:39

回复 #41 fx0801 的帖子

我在案场待过半年的,认为作为案场领导有必要当时说明的,责任主要是领导说话不到位,业务员的责任在于互相没有沟通好,但凡是有利毙有弊的,如果当时领导与两个业务员沟通好现场完全可以利用逼定刺激销售使两位客户都下了定..........................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sogood1983 发表于 2007-8-21 13:46

楼主的处理是正确的,是置业顾问没有配合好.既然前面那个客户对此号房意向这么强,为什么下一个置业顾问还要让后面的客户看此号房呢?

罗文留 发表于 2007-8-21 13:49

楼主的处理是正确的,是置业顾问的不没有配合好.因为前面那个客户对此号房意向这么强,为什么下一个置业顾问还要让后面的客户看此号房呢?
这就是售楼的工作没有作好。

xyg310 发表于 2007-8-21 13:52

销售做得不是很细

和合文化 发表于 2007-8-21 15:07

个人认为应该与二个购房者进行沟通后再决定。

发财鱼 发表于 2007-8-21 15:49

首先,我同意楼主的处理方式!

想想如果购房人是你的话,你会怎么想?

因为定房是大事,客户在决策前要考虑的东西很多,在我的案场也遇到过这种事件,换位思考,我觉得:
首先要统一业务员接待的口径,可以要求带看前致前台报备带看房号,经理或主管问讯客户对房源的意愿度如何?是否看房满意就可以落定.若客户表明可以同时推荐给其他客户,那就不会影响后面客户的定房了.
其实,决大多数客户是讲道理,事先说明很重要.

在热销期间,业务员之间的团队合作意识也是很重要的,互相的配合,有不伤和气,又可以相互做SP!我认为销售房除了做业绩,客户的口碑营造也很重要.

和合文化 发表于 2007-8-21 16:00

今日操盘手话题:
       
    两个客户同时抢一套住宅,该如何处理
    [url]http://www.swotbbs.com/thread-59829-1-1.html[/url]

原来是有房币送的呀,那得认真点回答问题。

其实从制度出发应该是先交定金的客户得到此房,不过,在让他交款前,通知第一位客户,并建议他另外看其它房子。他如有异议就由经理现场解决,具体怎么解决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相信大家对这个事情应该是有最好解决的办法吧。
如果做得好,不会让客户失望的,也不会让客户流失的,OK搞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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