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爱上芳芳》
[size=3]我不是一个喜欢用强笑掩饰痛苦的人,当心爱的人踏上了新婚的殿堂。我会驱车荒野,孤独地写属于自己的小说,让感情无可挽救的宣泄在自己虚构的情节里,和自己的主人公一起欲生欲死。然后,我会把自然和欣喜挂在脸上,安全地回到现实中去。ip6o!p/C)y|(zq-V第一次见到芳芳是在广告公司,很光彩照人的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简单生涩的介绍后,她便成了我的同事。按经理的安排,生手上路的任务便交给了我,带她一起跑业务。看着精于打扮、衣着时尚的芳芳让我想到了《围城》里方鸿渐的一个观点:“平生最厌恶小城里的摩登女郎,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可对于这个安排我却没有半点厌恶,要是能吃到葡萄哪还会讲它酸。/y.E!Vf\asWz
刚开始和芳芳跑业务的情况是这样的:她总会很有勇气的跑到某公司负责人的面前开口介绍,说完两句就无能为力的回眸求助了,而我便会及时的把话题上续。一天跑下来,她把见面介绍的两句话说的流利顺畅,回眸求助的动作也是熟练自然。到了吃饭的时候,她让我请她吃饭,非亲非故,而且她出工不出力,我当然不乐意请她吃饭。于是我很大声的“自言自语”:“又不熟,吃饭可不是跑业务。啊,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学校了。”她听了我的“自言自语”并不退缩:“哦,我忘了,你是学生,我请你吃吧,大男生!”我觉得她叫我大男生就是在说我是小气鬼,我瞪了她一眼,不过饭我却请了。xtv2El ch
我并不曾刻意想知道芳芳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她对我讲过她高中毕业五年了,一直没有工作,而且不想结婚。于是我觉得这样的女孩应该是个十分厉害的角色。这样她才能在这样混乱的城市生活里保护自己。而像我这样试着在社会上打点临时工的学生和她在生命里的交集只可能是小小的公事,我不需深知她,她也没有必要了解我。4h.ixO ^T
然而我们就这样熟悉了。她喜欢在跑业务的时候给我讲她自己的故事,而我也似乎很愉快的融进了她的故事里。觉得她并不是一个离我的生活很远的人;觉得她每一句说给我听的话都是来自一个相信我的朋友的话。她说她喜欢和学生交往,而不喜欢社会上那些天天邀她去喝酒的人,我毫不犹豫的相信她说的话。于是我带她去我们学校上课,去我们学校食堂吃饭。她说她喜欢文学,于是我把我发表的几篇小说给她看。这让她十分兴奋,要我教她写文章,说也要发表文章。她活泼天真的样子让我看不出她与我身边的同学有什么区别,和她相处既然是件如此快乐的事件,我还有什么犹豫的,只是不知道她怎么想我。[/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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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大智若鱼 于 2007-8-1 14:04 编辑 [/i]]
小说《爱上芳芳》
[size=3] 大四一个多月的选修课上完后我工作的时间就更多了。和芳芳一起跑业务变得十分惬意,但我俩都说不清我们是在跑业务还是在逛街。她喜欢跑这个店看看衣服,跑那个店看看护肤品,我则紧随其后。经理要是知道了我们这样跑业务肯定要批评我们消极怠工的。而她在我面前也越来越调皮了,害得我怠工不说,偶尔还要让我面红耳赤。讲好进黛安芬是要谈生意的,她却站在那看女式内衣,让我在她身边一下慌了神,几个女店员也被我的神情弄得愣愣的。出来之后我免不了要批评她的,她却坏坏的看着我,一言不发。这让我心中暗流涌动,再次慌了神。而她却低下头翻看手上文件夹里的资料。一路上我似乎想通了我最近为什么满脑子都是和她跑业务的场景了。({f"ndb k^周五的下午由于开就业指导会,所以没有和芳芳一起去跑业务。她用短信开玩笑的说好象很依赖我了,问我看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骄傲。我心里一阵激动,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只是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过来吃饭,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让她过来,仅仅是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吗?还是我终于决定了向她表达什么。3O9ae%wW yio
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酒吧,我俩相对而坐。玻璃桌上的花瓶里放着玫瑰花,淡淡的灯光让人脸色发红。这是一个多么惬意的气氛,我该鼓起勇气说我爱她,然而除了喝酒我始终没有勇气张开我的口,这是一种复杂的情感,芳芳也是一味的喝酒。这个夜晚变得十分漫长,我也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寝室的,倒头便睡,梦里充斥着芳芳离去的痛苦。一直到第二天十点我才醒来,手机里有条芳芳发的短信,凌晨三点发的:“勇,可能你没有勇气真的爱上我,我也知道自己真的很傻。想到现在,我觉得一切的美好都是自己一个人世界里的,想与人分享时它就会破灭。你是我喜欢的那种男生,但你是学生,我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想结婚了,你能给我写则征婚启事吗?”Bw:i.K5}BRk"b
看完这则短信,我的大脑仿佛一湖晚秋的清水,清冷明净,如此平静。可能所有的激动和烦躁都在一夜的似梦非梦的挣扎中消失殆尽了吧!似乎是芳芳低头含着泪把我扶进校园,人醉心碎的我拔掉了校园里一棵刚植的小树而被校警架到了保卫处,然后又被感叹着“就业压力猛如虎”的校警架回了寝室,而后便是又一次痛苦经历。醒来,静静的知道该做点什么了。
我是一个面临毕业的中文系学生。大学四年苦过笑过。遇上芳芳是件快乐是事儿,她是个时髦且内秀的女孩,我很喜欢她。我给她写了征婚启事,帮她找了个有车有房的男人。在婚礼那一天,我缺席了。我不是一个喜欢用强笑来掩饰痛苦的人,当心爱的人踏上新婚的殿堂,我一人驱车野外,写属于自己的小说。我把手电筒绑在我破旧的自行车上,趴在湿冷的地上虚构属于自己的故事。数里以外,张灯结彩的宾馆里,芳芳已为人妻。明天我还是一个学生,学习,打临时工,还要面对就业的压力。[/size]
感慨
看完了,感觉主人公的无奈的慷慨和大度,如果他有能力一定不会让自己心爱的人撒手而去!爱情,面包
难道两个人在一起,没有面包,真的感情就那么脆弱么........ 楼主的理智似乎要强过感性! 拿得起放的下的楼主就真的这么潇洒吗? 拿得起放的下的楼主就真的这么潇洒吗?这个小说的问题:
有不少,我说2个5{vY;my;B*D
第一、没有找好入入角度DR!v(ngzu$t"B|0Z?
第二、没有找到语调yaFK S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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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个基本条件不具备,难写好下文 呵呵,我大四进一家广告公司的时候
遇到毕业比我早一年的女同事,也叫芳芳,呵呵
相同专业,不同学校罢了,顺其自然的就成了工作上的搭档
偶也比较喜欢她,做事果断,人长的漂亮,很能喝酒,性格开朗(Fc%l"\(p.b$a
后来在广告公司泡到毕业,换了一家公司
然后就断断续续的听说一些她的消息
不过再也没有联系,不知道为什么7u#? b'K5Cd
不想追究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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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蛮喜欢这种平平淡淡的叙事法的~~`~pFUNP3GNZ
我想,爱情和面包是缺一不可的`~ 好像情节缺点什么,结局很突然,可能是细节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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