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不乏严重违背城市规划建设及占用农地的
这类的风险性是相当大
像经过政府审批的以及建筑质量等各方面过关的
还是应该提倡的 我希望小产权取代现在的大产权
自由买卖 那买了商品房的人不是都要找政府闹事去了,那样的化,就天下大乱了.就是开发商也不会同意的. 我的想法是
国家应该颁布小产权房子的上市交易管理条例
禁止上市买卖,仅提供给中低收入者居住,但不要影响到房子的遗赠继承问题。
这样子后,有钱的可以买商品房让自己住得舒服,不住可以赚钱,为了生存而用的平民老百姓也会有一个合法取得的居住场所。当然小产权房的规划一定要符合城市要求,就是一定要办理规划许可证,房屋验收要合格。产权证不发也行了。
传闻中的小产权转换成经济适用房倒是可以,但是转换后不要限制外地人员购买。 请大家拿出自己的观点,结合本土的情况做个分析,出来讨论一下.支持,回帖,有观点的人 我个人认为,就目前而言,小产权项目已成星星之火、农村包围城市之态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小产权必会逐步走向合法化的,针对小产权会有相关政策出台,关键在于政府的调控,使小产权项目平稳过渡到大产权,小产权将会成为一个历史符号。 楼上观点我支持,现在这种现象全国到处都有,不是一下子就能治理的好的, 我认为根源出在土地权属问题,目前国家现行法律对小产权房没有保护,虽然价格低,但是没有保障,以后遇到整顿时无法对购买人以予有效的保护。购买时应该慎重。
另外,政府应该改变经济房用地的审批制度,不要以拍卖等形式提高地价,最终高地价成本必然带来高房价,让中低收入者能够有能力买房 也说两句
现在各地都存在这样的小产权问题,主要是价格和大产权相差太大
小产权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遇上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保障
但是现在房价实在太高
普通老百姓根本没办法考虑
小产权的出现搞好给他们一个圆自己住房梦的机会
而且大家都报着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
所以低价格VS高风险还是有很多人选择,也不足为奇
如果政府没有相应的政策出台,相信会愈演愈烈
但是如果选择这种房产
还是要很慎重,要看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
不要政府没有打压反而被一些开发商给骗了! 是呀,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根据发展势头,政府可能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来让小产权走向合理化 之所以清查小产权是因为触动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小产权占北京房地产销售额的20%,由于价格低廉,势必威胁大型开发商利益。再者小产权少交或不交各类税费,严重损害地方政府收益。使得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在打击小产权问题上,高度一致。”
“打压小产权,是在与穷人夺利!”此条留言则代表了绝大部分反对清查小产权网友的基本观点,“小产权房的出现,就如同人没有了大米、白面吃,就要吃窝头、吃高梁米,就要吃树皮,吃草。如果你不让他们吃这些,让这些穷苦的老百姓饿死吗?”
据“链家地产”统计资料分析,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主要集中在顺义、怀柔、密云等远郊区,房价多为2500-4000元/平米之间,仅为四环内动辄上万元的商品房价格的25%-30%,价格低廉,非常诱人。
在这种背景下,“购买小产权房,最根本的一点还在于解决老百姓的实际住房困难问题。如今房价高企,物价飞涨,老百姓手握辛辛苦苦换来的血汗钱,购买小产权房岂他们所愿?实乃逼上梁山,别无选择,万不得已!”业内博友杨昱撰文指出。
杨昱甚至以“妻妾关系”为喻来调侃“大、小产权”:利用国有土地开发的商品房是为大产权房,也就是像《红楼梦》中王夫人一般的正妻,而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小产权房只能是见不得人的小妾,如同赵姨娘。“给赵姨娘的身份扶正,换句话说,将赵姨娘和王夫人二人合二为一,至少有如下好处:可以避免姨娘有女不能认,可以避免探春有娘不愿认,人为地造成骨肉分离,亲情割裂。” 莫西茉希
前段时间也看到了一些这方面的新闻,就说说自己的看法吧,可能不够成熟,多多包涵哈!
小产权是多种原因导致的结果,其中房价的居高不下应该是很主要的一个原因。购买小产权的有:买不起大产权房的人;已有一处房产还想购第二处做休闲用的等等的人。
谁都知道小产权背后的危害,但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去购小产权。
从农民的利益来说,大多数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毕竟作为交易,对于他们来说一次性得到的收益比较多了,但对于以后来说,没有土地的农民能作什么?最后还是要国家、社会来承担这个责任的。
从购买小产权人来看,最主要还是与房价的居高不下有密切的关系。
如何制止小产权?
从目前的房地产行业来说,只能加大对乡镇级拥有小产权的领导进行严格约束与管理,较大幅度地控制房价,对目前的市场来说,还是不现实的,毕竟房价升带来的影响远不及降价带来的影响大。 流通不是问题,其实只要买卖双方在符合双方既得利益前提下的买卖,都可以进行,大小产权房,都是在买房子,和土地使用权,集体用地也是又保证的,是国家认可的,没占有耕地就好
应该认识到,小产权房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有一个观点必须得到纠正,有人认为小产权房之所以便宜,主要在于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这其实忽略了小产权房价格的真正构成。目前,商品房的建筑成本一般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而小产权房的售价一般在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这个2000元的差价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相当于土地出让金(全部或部分)的费用和开发者不菲的利润。因为农民建房出售,必然会把其几十年土地收益累加起来计入成本。一亩等于666.67平方米,倘若建成住房,假设容积率为3,理论上可建住房2000平方米,这样,一亩地的理论收益大约为400万元,远超过土地100年的正常收益。倘若容积率再高一些,这一亩地带来的收益将更大,因为北京市不少经济适用房的容积率超过10。 :)[[i] 本帖最后由 ycdl_qd 于 2007-8-1 16:59 编辑 [/i]]
应该认识到,小产权房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一,平抑房价,减轻政府调控房价的压力。小产权房增加了住房供应量,有利于平抑快速增长的房价。第二,促进新农村建设。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投资,将加快农村落后的服务设施的升级,提高农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率,激活农村消费市场,为农村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加快农村向城市化迈进的步伐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第三,缓解政府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压力。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严重不足,既是我国房价持续快速上涨的原因,也是房价上涨引发的民生问题显得比较严重的原因。小产权房的价格低于经济适用房,即使补交部分税费或土地出让金,也可归属于保障性住房之列,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职能的缺位。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应该给小产权房一条出路,而不是一拆了之。令人欣慰的是,政府给出了理性的表态。7月12日,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回应小产权房问题时表示,国家非常重视小产权房现象,在对农村土地流转试验、试点进行总结后,将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立法来解决。这说明先立法再通过补交部分税费或土地出让金,很可能成为解决小产权房的最终选择,这自然也是多赢的选择.:) 有毛奖 “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但为什么小产权的房子市场上这么火暴,很多市民不顾风险的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呢,很大程度上跟市场上的房价过高有直接的联系,目前市场的房价远远高出了普通购房者的承受能力;另外,“小产权房”的建筑成本与其相差无几,主要差异就在土地出让金、税费及利润率方面。透过“小产权房”这面镜子,不难看出有关利益主体获利之丰厚……
小产权房是“咱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
2007年6月,北京市商品房均价突破了每平方米万元大关,为10280元/平方米,涨幅惊人。2006年北京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20,011元,可支配月收入为1667.64元。而在北京五环外租一套两居室房的价格就在1200/月左右,可这样的“小产权房”一平方才两千元左右。在北京,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也没这个价呀。所以小产权房才是“咱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小产权究竟犯了什么罪?它动了谁的奶酪,当我们看到任志强大张旗鼓的在说《商品房就是盖给富人的》,《商品房就是降了价,穷人也买不起》的时候,不是看到强盗的嘴脸么,而他现在竟然说买小产权就如同偷窃,简直就是富人轻蔑穷人的,极其恶毒的,吐在穷人脸上的唾沫。穷人是该脱下鞋朝这样的富人脸上抽的。每个公民都有生存的权利,而为了生存就必须享有居住的权利。而政府为穷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在很多地方都比小产权房贵一倍以上,穷人还是买不起!所以只有小产权房是“咱老百姓买得起的商品房”。房子也是商品,它也是有成本的,它的建筑成本不超过1千元,但北京平均房价超过了1万元,是房屋建筑成本的十几倍,所以房地产的暴利就可想而知了。谁最想维持这种暴利,证明谁就是这个暴利的最大受益者。在我看来,部分官员和商品房开发商都是受益的人,所以房价才会是越调控越高。 现行法律不允许开建小产权房,常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小产权房无出头之日,禁止兴建是最终归宿。 小产权是区别于大产权而言的
只有使用权 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