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租合同是合法合同
“反租”是房地产发展商(以下简称"发展商")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运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反租合同"是指发展商与其开发的房地产的购买者(以下简称"小业主")在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的同时签订的,小业主将其从发展商处购买的房地产出租给发展商,并同意发展商转租给第三人的合同。因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反租合同"这类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反租"行为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论,有些人对反租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在这里笔者也试图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以供参考:
笔者认为反租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一、从实质上看,反租合同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特殊的租赁合同。
1、 反租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反租合同符合租赁合同的所有特征,除此之外还有其特殊性,即反租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比较特殊。在反租合同中,出租人是小业主,承租人是发展商,两者之间,除具有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关系外,还具 :lol 你是想顶风作案啊。。合法不合法,,,在中国有点说不清道不明。。。基本上都是开发商套钱圈钱的一种手段。。。。。如果有责任有良心的房开商多点,就不会出现现在人人喊打的局面。。。。。讨论也没啥用:lol :lol 常用手法。。虚高价格。。反租销售。。。物业公司代替经营管理公司。。现在聪明点的就假装委托个知名经营管理公司。。一起忽悠。。。。目的明确。。圈钱为先。。。。百姓死活谁管?打官司。。。慢慢陪你玩。。。。
成立项目公司。。。。明天就玩倒闭。。。知道不?
中国的监督体制。。。房地产商的小农思想。。。是主因。。。
虽然近2年有所好转。。。。那也是小老百姓受伤太深学会自我保护了。。。:P :P 中国太大了///项目太多了///相信明天会更好吧。。。。。:) 拿钱就得做事,商业地产靠什么,就得用这一在招! 不赞成这种做法 如果开发商能够按协议执行,客户也愿意的情况下,可以实行这种策略的. 谁租不是租,关键是是否履约.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 楼上说的对,谁租不是租,关键是履约,再好的租赁合同,达不到履约的效果,都是如同一张废纸.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反租协议,其实也是正常的一种合约关系,只是早在这之中发生了很多不快乐的事.其实这种反租的合约在合同法中是有的,只是涉及了,房产项目却没有提及到. :o
对于购买者而言,投资风险谁去保证?
开发商可以拿了钱走人,老百姓辛苦大半辈子的钱,谁去保证??
老百姓不懂?难道你也不懂?
而且,如果开发商溜人,作为代理公司,你也有吃不完兜着走的可能。。何必喃?
[[i] 本帖最后由 angerla918 于 2007-6-21 10:46 编辑 [/i]] 我只想知道,KFS租小业主的房子谁给租赁税?
商家再从KFS 手里租来经营,又是谁掏租赁税?
交2次税在30-40%,这么大金额税谁买单?kfs\小业主\经营商家?:o 这样的做法不好 你说合法你又不是人大主任. :) 合法不合法不是一家之说
这里当然也有两情厢愿的可能,但这其中的曲折多的很......
关键这个实施细则,如有监管部门参与那会好许多.. 其实我们可以另取名词叫做“以租带售”! :lol 现在的投资者没一个比你傻!
只有抛开返租,才能客观认识到项目的价值!
不管什么商业项目的销售,拿来就是返租,闭眼在墙上画饼,只能喂饱自己! 有风险:P 纯忽悠,我现在就在操作这个项目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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