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hzm 发表于 2007-6-15 12:00

To:阿男

hao123.COM收集国内好网站,算不算重复?可他算不算一个好网站?!
重复发帖?你能不能找出整个房策天下内和我一样的帖子!散乱在房策天下各个角落的各个策友的一两句话和我的111条广告语集锦,算是重复发帖?没人收集,这些语句将没有力量,不成经典,必将沉沦。倒底什么是重复发帖!您弄明白了没?

阿男 发表于 2007-6-15 13:12

二位都冲我来就对了么。

TO:Asaninlove

首先:文案属于房策,房策有房策的规则,文案版里没有买卖的传统。这两个比较下,应该是[color=red]国法大于家法[/color]。如果bushzm出售的帖子是普通的资料帖,你无权扣热心。所以[color=red]这个不是问题的主要矛盾。[/color]
其次:论坛的资料帖请你把出处标明,这个问题我们有待于核查。但是我认为bushzm的帖子,已经属于重复发帖的范畴。这个我下面会解释。[color=red]这点一致的话,你只要把帖子删除就可以了,没必要扣热心。[/color]
最后:“50个回复减一币,100个免费,我把它理解我一种变相的灌水。”这句话,我怀疑你是否用过脑子思考这个问题(原谅我的粗俗)。[color=red]水帖的衡量标准是帖的质量,而不是数量[/color]。也就是我讲的,一件事情没有发生,而你却先给了他一个罪名----------“莫须有”。

针对这三点哪个构成你扣热心的理由了,难道你还不承认是你工作上的错误?

阿男 发表于 2007-6-15 13:24

To:bushzm

第一、你举的hao123的例子,不能成为有效论据。PS:一个律师,用美国杀人不判死刑的法律,用来跟中国的法官狡辩? 荒唐!

其次,“你能不能找出整个房策天下内和我一样的帖子”,这个我承认不能。哪怕他改一个标点符号,那我认为也不叫一样。如果按照你的理论,房策天下没有重复帖子。但是这个不是标准,你懂不懂?[color=red]帖子主要核心内容是套用论坛的元素,素材,资料,再次上传那么就是重复。[color=#000000][url=http://www.swotbbs.com/thread-20692-1-1.html]http://www.swotbbs.com/thread-20692-1-1.html[/url][/color][/color] 已经包含你大部分的核心内容,所以你的行为属于重复发帖。

最后,就“重复发帖”这个问题,没必要争辩。该帖我会通知管理员删除,请bushzm引以为戒,也算给大家上一堂课,也请各位会员下次注意。Bushzm此帖类型,属于重复发帖。

[[i] 本帖最后由 阿男 于 2007-6-15  13:39 编辑 [/i]]

阿男 发表于 2007-6-15 13:34

投诉处理结果:

Asaninlove   扣分的工作方法错误。请走廊上的男人出面评估造成影响,给出处理办法。

Bushzm       该帖删除。也请各位会员下次注意。Bushzm此帖类型,属于重复发帖。

[[i] 本帖最后由 阿男 于 2007-6-15  13:40 编辑 [/i]]

asaninlove 发表于 2007-6-15 14:36

[quote]原帖由 [i]阿男[/i] 于 2007-6-15  13:12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3362&ptid=49089][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二位都冲我来就对了么。

TO:Asaninlove

首先:文案属于房策,房策有房策的规则,文案版里没有买卖的传统。这两个比较下,应该是国法大于家法。如果bushzm出售的帖子是普通的资料帖,你无权扣热心。所以 ... [/quote]


烦请阿男注意措辞
呵呵
动不动脑的说法 不是你粗俗不粗俗的问题

本帖本来风平浪静
属于正常的交流

我解释过了 如果存在我对版块买卖资料的一个错误认识 那我就向bushzm道歉
另外再次烦请阿男知道 我没有删除帖子的权利

水贴的衡量标准是质量?不是数量 你讲得自然好 好的不得了
但是我倒要问问啊男同学 那帖的跟贴会出现质量高的文字么?
你给我去跟根看呢??
你不妨去那个帖子看看
YUWO

中士




UID 8289
精华 0
积分 17
帖子 54
专业 0
热心 1
信用 0
房策币 4
推广 0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5-12-3
状态 离线  #2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2 15:1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建议楼主解除收费限制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鬼僧

上士




UID 80268
精华 0
积分 25
帖子 32
专业 0
热心 3
信用 0
房策币 0
推广 0
阅读权限 15
注册 2007-5-12
来自 哈尔滨
状态 离线  #3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2 16: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兄弟,尽管你提供的资料很有价值
可是你得考虑还是有很多穷人的,比如贫僧这类
唉,别卖钱了吧,厚道些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骑着猪去选房

上士




UID 76289
精华 0
积分 26
帖子 69
专业 0
热心 2
信用 0
房策币 1
推广 0
阅读权限 15
注册 2007-4-25
来自 安徽滁州
状态 离线  #4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2 17:0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是吖  知道你很辛苦 对楼上观点深以为然 所以强烈建议解除收费限制 起码可以让楼主更高尚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jonylee0555

中尉




UID 61604
精华 0
积分 152
帖子 341
专业 0
热心 11
信用 0
房策币 4
推广 0
阅读权限 25
注册 2007-3-12
状态 离线  #5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2 17:2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20、        第一高度,第一眼界!
这个要是能用,我马上就离开这个行业~
每学过广告法是吧?!?!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bushzm

中士




UID 11582
精华 0
积分 10
帖子 57
专业 0
热心 -1
信用 0
房策币 198
推广 19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6-2-27
来自 桂林
状态 离线  #6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2 17: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把房策天下所有高层广告语一网打尽,
一本在手,操盘无忧。
不用去慢慢找,真好,不是吗?
顶呀!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wuyi

中士




UID 71274
精华 0
积分 1
帖子 3
专业 0
热心 0
信用 0
房策币 0
推广 0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7-4-10
状态 离线  #7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3 10: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我们目前做的是高层,看看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3wlm

中士




UID 14565
精华 0
积分 14
帖子 69
专业 0
热心 0
信用 0
房策币 4
推广 3
阅读权限 10
注册 2006-4-17
状态 离线  #8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4 17: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这就不要收费了吗    还有违规广告语哦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独醉风雨中

上士




UID 34534
精华 0
积分 26
帖子 86
专业 0
热心 0
信用 0
房策币 0
推广 0
阅读权限 15
注册 2006-11-4
状态 离线  #9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4 18: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毛主席教育我们做人要厚道

引用  报告  评分 回复   
[广告] 《售罄》没地方买?房策直邮。现在就要!

猛龙

实习版主




UID 54374
精华 0
积分 400
帖子 700
专业 1
热心 36
信用 0
房策币 295
推广 173
阅读权限 80
注册 2007-1-28
状态 离线  #10  大 中 小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7-6-15 08: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你有了许多币以后,你就不会在乎币了!楼主听的明白吗?我们都需要一个过程达到一个境界!







有有质量的跟贴么?

御赐芝麻 发表于 2007-6-15 16:48

楼上的引用这么多啥意思啊。。。
示威还是要挟啊?做错事情就承认。啥也没的事情至于被搞成这样吗?

[b]TO:阿三[/b]
扣分,理由完全不能成立,莫需有,本就是事实。扣错没关系,问题是你的态度。我觉得首先,你是巡查,那么你就该以管理者的身份来面对此问题。要服众啊,兄弟。我想走廊当初设置巡查使的目的也是如此吧。
籍几个高手的力量,一起搞好文案栏。文案栏是我家,爱护它,也是我芝麻的职责。
名誉为其一。[color=red]阿三,你坏了我文案者的荣誉。
[/color]
[b]TO:BUSHIZM
[/b]钱,不是一切。
策币是需要一点的,
但,多了,尤其是成发帖的目的了,芝麻认为,就该鄙视。
策币,能用来娶老婆吗?不能。
能买粮食吃吗?不能。
那,你弄那么多钱做什么用,炫耀?牛B?

多花点心思为策友们服务下吧。
资料,固然整理很辛苦,但既然是别人的东西,整理了来,也该分享出来才对。
那样也就不至于闹成今天这样了。别说阿三了,是我,我也鄙视你。

拿别人的东西,赚钱,为耻/。
原创,你收费啊,有人买,芝麻才PF。
别整天拿那么点东西来忽悠大家,还振振有辞。

[color=red]鄙视![/color]

[b]TO:阿男[/b]

[color=red]哥们我服你!是个爷们。[/color]

谁还要扯的,就出马吧,芝麻我闲着呢。。。

[[i] 本帖最后由 御赐芝麻 于 2007-6-15  16:50 编辑 [/i]]

asaninlove 发表于 2007-6-15 17:26

嚯嚯

芝麻不要上纲上线么
文案者的荣誉
这样的说法有点过头了撒

若是扣分有误
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平心静气的说
不要拿出
揽起袖子加入战团的架势

天干物燥

我列举那么多
不要用“要挟”之类的话吧

呜呼
那好吧

御赐芝麻 发表于 2007-6-15 17:29

阿三,

若有错,应该低姿态吧。
出发点是好的,但所做有所不妥。

asaninlove 发表于 2007-6-15 17:34

芝麻
我的姿态本来就很低啊

就是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么

还有 不要动不动就扣帽子吧 呵呵

我都说了 我向bushzm道歉来着

不过阿南同学的处理方式以及言辞未免偏颇
可以有争论 争论本身没什么不可以的吧
站务工作室不就是用来大家对不同的事情不同的观点探讨么

仅此而已啊

还得请教你 发表于 2007-6-15 17:42

看了半天终于明白了
一个房策的插曲
~~~
让方策又一次热闹了
类似于一次开盘吧~~
嘿嘿

asaninlove 发表于 2007-6-15 17:47

[quote]原帖由 [i]还得请教你[/i] 于 2007-6-15  17:42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4236&ptid=49089][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了半天终于明白了
一个房策的插曲
~~~
让方策又一次热闹了
类似于一次开盘吧~~
嘿嘿 [/quote]

这是开盘前的一次有预谋的炒作
哈哈

阿男 发表于 2007-6-15 18:27

处理结果已经公布。

1、阿三认识到错误的行为,对事件的本身已经做出道歉。(走廊上的男人在评估影响的时候,希望考虑到这点)。给事情算是画上半个句号。                Bushzm有时间也表个态度。给整个事件画一个句号。

2、如果阿三仍然恋恋不舍大男,认为大男的态度、说辞、处理方式上有问题,欢迎以后交流,路还长么。

PS:舞弄权力,在房策是不行滴。出来混,迟早要还滴。大男也要还!

asaninlove 发表于 2007-6-18 17:22

[quote]原帖由 [i]阿男[/i] 于 2007-6-15  18:27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4320&ptid=49089][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1、阿三认识到错误的行为,对事件的本身已经做出道歉。(走廊上的男人在评估影响的时候,希望考虑到这点)。给事情算是画上半个句号。                Bushzm有时间也表个态度。给整个事件画一个句号。

2、如 ... [/quote]

我老觉得你说话阴阳怪气的
哈哈

得 就此打住
不为这破事废话了

草民一个
有机会多聊聊地产这码事吧

bushzm 发表于 2007-6-18 21:10

阿男的话我非常不赞同。所谓“重复发帖”的概念根本不存在。你要知道:
1、那些广告语散乱在房策天下根本不成文,仅有部份比较集中,但都是策友们即兴一句,如此翻阅,大家得翻完整个房策天下才能获得我的文章内容。何为帖,成文成章发表出来才为帖。什么叫内容重复?我的文章内容是一个整体,其他的根本不成为一个文章内容,更不能为帖。
2、我的作为可以起带头作用,房策天下可以制定政策,鼓励大家将去年或老帖(好的文章)收集一下或编排一下,不让好帖沉没,别让新来的策友失去这么多好帖(光去年就有许多好帖不是被删,就是太后面,根本无法翻阅)。市场经济教导大家,市场需要的就是有存在价值的。你在评价一个帖时,应该考虑它策友心中的市场价值(在不违反策规的前提下),因为房策天下就是在为策友们谋福利。
3、你轻易要求asaninlove 采取删帖行为,我认为你根本不合适当版主。以个人主观意愿,不征求他人意见就立马删帖,你的行为很轻浮。好在你没有这么大的权力,房策天下的总务就是怕你们这些莽撞的版主,搞坏规纪,这证明总务是对的。
4、我建议房策天下对你版主的权力再监控,阿男的一句动不动就删帖的话,让大家感到房策天下的危机。

bushzm 发表于 2007-6-18 21:15

我与版主asaninlove 之间的交流的确没有什么冲突,但到现在,我一直认为你的决定太过于武断。你在过权力的瘾,你没有对房策天下的信任负责,没有对策友的辛勤负责,没有对房策天下的发展认真负责,才会有你那种轻易扣分的行为,你有点烂用权力;从中可以猜测有不少的策友被你损害。
你说我原先的热心也是被你扣的,看来你很喜欢到处扣人的分。当然不能说你做的都不对,但从我这事可以看出,你的处事方法、态度都不对,评断结果就好不到哪里。

阿男 发表于 2007-6-18 21:45

[quote]原帖由 [i]bushzm[/i] 于 2007-6-18  21:10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69174&ptid=49089][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阿男的话我非常不赞同。所谓“重复发帖”的概念根本不存在。你要知道:
1、那些广告语散乱在房策天下根本不成文,仅有部份比较集中,但都是策友们即兴一句,如此翻阅,大家得翻完整个房策天下才能获得我的文章 ... [/quote]

1、处理该事件,是经过管理层的讨论,将该帖属性定义为“重复发帖”,这不是大男一个人的意见,理由我已经罗列N遍,这里不在复述。

2、你发完此帖,确实起到了作用。让我们,让会员明白此帖类型属于“重复发帖”。

本人最后回复此帖。态度已经明确。

bushzm 发表于 2007-6-20 19:57

看来,策友不关心此事。倒是版主们热情些

御赐芝麻 发表于 2007-6-21 00:29

无聊。。。加无耻。。。

bushzm 发表于 2007-6-21 10:46

38楼,在此乱丢砖头不好,砸到人了,更不好!

bushzm 发表于 2008-2-27 12:06

此贴还是非常经典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