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2 发表于 2007-5-14 13:59

物权法将长期推高住房价格攀升(有点迟,不妨碍一起讨论)

物权法将长期推高住房价格攀升
经过7次易稿,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并将于2007年10月开始实施。这一法案的通过和未来实施,将带来住房价格在长期的上涨效应。
理由很简单,从决定价格最基本供求关系出发分析,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2010年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红线指标,直接决定了建设用地供应将愈加稀缺,在80%的城市化目标推进下,用地紧张将刺激可出让的全产权土地价值上升,土地出让价格上升的大势不可阻挡;物权法同时对于城市待拆迁旧居民住宅的保护强化,有可能增加开发成本,延缓房地产的开发速度(重庆的最牛钉子户就是物权法出台节点的典型关注案例)。这相对于刚性的住房需求,客观上也加大了价格长期上涨的压力。更何况政府兴建廉租房的资金来源也是取自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因此,部分分析人士大胆预测,未来只有高端住宅乃至豪宅项目能够承受高价土地的开发费用,而普通消费者大多数依靠政府的保障型住房安居。据此进一步外推,“国六条”将作为阶段性的调控政策而完结退出历史。
在依靠加大增量土地供应的路径操作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未来抑制房价过快增张的调控措施将落脚在以下方面:一,加快现有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开发力度;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单位土地面积住宅户数;三,出台信贷、税收等多项政策,抑制投机和投资型购房需求。
从短期分析,按照惯例,两会过后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的密集期, 2007年“两会”后的政策细化主要出现在土地、税收、信贷三个方面,其中试点开征物业税、严格清理闲置土地、严格累进制土地增值税、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严格“90-70”政策的落实、增加政策性住宅供给等。像物业法这样的基础性制度规范,其市场效应短期内暂时不会显现,对于投资型的购房客户群体,目前将会面临着较多的临时性政策出台的不确定风险。
(法律全文详见附件。)

cocilili 发表于 2007-5-14 15:04

举手涂鸦

其实这两天一直在找有关吉芬物品的相关内容及归属

吉芬物品的由来。在19世纪,吉芬爵士观察到爱尔兰贫民因为缺乏支付能力,多以比较便宜的马铃薯充饥,很少能吃他们视为佳肴的面包,但是当马铃薯涨价的时候,他们因为更没有钱买面包,反而被迫买更多马铃薯

首先:我个人认为中国的房价正是按吉芬物品的属性曲线发展

其次:近日连连冲高的股市把不少投资者的目光都吸引走了,没有投资者的资金和银行的支持,房价能走多远?

lianqu2006 发表于 2007-5-14 15:58

支持楼主观点,在“国六条”之后,随着物权法草案的通过与实施,开发成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相对增加,KFS为了保证利润,只有两种方法:一、偷工减料,降低开发成本;二、调高价格,保证开发利润。但对于KFS来说,都明白一个道理,产品没有卖点,会导致销售不出去,风险更大,因此最佳选择乃从价格上保证利润。因此,在今天的基数上,房价下降无异于大白天说梦话!~

华歌 发表于 2007-5-14 16:42

反正都是忽悠,看谁更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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