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rdinelucy 发表于 2007-5-11 16:27

项目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备受世界瞩目。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房地产行业也水涨船高,全国上下掀起了建设开发的热潮。尤其是近几年,建设项目投资居高不下。伴随者大规模的大兴土木,由此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诸如房价过快增长、建设工程价款拖欠、由此带来了民农工工资的无法按时支付。如果这些隐藏的社会矛盾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将造成不利影响。基于如此问题,合同法中特别设置了一个新的条文——第286条。应当说,立法者的本意和初衷是好的,希望通过此条款来保障承包人债权的实现,以此来保证工人工资的支付。但该法出台以后,在理论界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争议,在司法实务界具体适用该条款时,亦有诸多问题需要探讨。本文拟从该法条的法律属性和具体应用作一简单的探悉。

horsexsj 发表于 2007-5-11 16:38

谢谢楼主分享 ~

必顶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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