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0

扳倒任志强,房价必须降(转深度文章)

目  录

1. 支持任志强:反驳方乏力

2. 问问任志强:什么是供求关系

3. 任志强的背后:市场迷信

4. 任志强的荒谬:失信市场

5. 限定系统,回归市场







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一场大争论中开始的,1978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启了真理标准的全国争论,事实上也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



这似乎也决定了改革开放要在讨论和争鸣中前行,回顾近三十年的历程,我们发生过不少的争论,从思想理论到大政方针乃至具体政策,甚至在人生哲理上,我们都讨论和争鸣过,比如发生在1980夏的那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潘晓讨论”。



最有意义的可能便是有关改革方向尤其是市场化的争论,它几乎伴随着迄今为止的改革开放全过程。在党的十四大前夕,市场化争论一度出现高峰,一位北京大学教授据称因党代会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而跳楼自杀。最近的一次便是2004年8月由“郎”“顾”之争所引发的“第三次改革论争”,持续时间近两年,至今余音绕梁。

——顾雏军栽了!但改革仍然得到支持,市场化往深挺进,最高领导层明确表态。2006年3月6日,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但问题似乎并没有随着最高领导层的表态而化作轻烟,就是对最高领导层的表态,也是仁者见仁而智者见智,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即便是肯定乃至坚定改革的方向,改革什么以及如何改革,仍然颇有争议。



尤其是对市场化的看法,构成争论的焦点,可谓“幽灵在徘徊”。应该说,即便是所谓的“左派”,也并不否定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但怎么样进行市场化,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市场化,分歧是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幽灵”正在复活了,而且是在一场更具体也更现实的争论中复活了,这就是近四年以来一直持续、至今高潮迭出的房市大争论。由于房价直接关系千家万户,也由于信息时代资讯的发达,成千上万的人卷入这一场大争论,不但是官产学界,更有无数的平民百姓,称得上是一场真正的全民大争论。



凡有争论,都是好事,因为争论——也只有争论才能够辩明真理,我们怕的是沉寂和幽怨。在这个意义上讲,方兴未艾的房市大争论是一桩大好事,要爱护、推动和引导,真正把争论进行到底,真正把真理辩明到手。这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房地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推翻“三座大山”——住房难、看病难和教育难——的需要,一旦在住房问题上理清思路,势必对看病和教育问题的解决产生示范作用。



我们尤想强调,房市大争论虽然是个触手可及的现实问题,但这里面的理论走廊非常之深,直接涉及基本理论,通过对房市大争论的澄清,我们能够在基本理论上得到升华,乃至回答究竟什么是市场这么一个重大问题——事实上,只有回答究竟什么是市场,我们才能够真正澄清这一场轰轰烈烈的房市大争论。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0

支持任志强:反驳方乏力



这是一场真正的大争论,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便是双方的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针尖对卖芒。就像一切激烈的交锋往往都没有结果,最后反显露情绪一样,房市大争论也已表现出情绪化的严重倾向。原是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制度研究室主任的地产“名嘴”易宪容先生“引咎辞职”,另一位著名地产评论员时寒冰先生直接“把愤怒写在脸上”,号召“一年之内不买房”,欲再掀“不买房运动”。



另一方也拍响了胸脯,乃至亮出“党票”,一再声称“作为年年被市区各级和公司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我”,这就是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先生。任先生不仅自己是房地产开发商,而且理论水平相当深厚,思辩能力尤其发达,深深地卷入房市大争论,可以说是房地产业的代表,甚至在相当大程度上充当了房地产业的发言人,人称“地产总理”,似不为过。



平心而论,纵观这一场房市大争论,尽管任先生有点不惹人喜欢,时不时爆发惊世骇俗之论,甚至“网民最想揍的人”名单上排第三,但我们还是支持任先生,不只是支持他坦率无忌的个性——这一点有助于讨论深化,把真理辩明,而实在就因为任先生说的有理——且待我们细说端详!



争论一:房地产属不属支柱产业?



反方观点:“房地产从来就不是‘支柱产业’!”



主要依据:无论是直接贡献,还是间接贡献,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都配不上“支柱产业”的称谓。



反方观点:房地产是支柱产业!



任志强原音:“我国明确把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政府对支柱型产业都有巨大支持。”“也正因为中国的房地产,才让中国的建材业兴旺发达,让中国的太阳能和空调技术在世界有了一席之地,让中国的新型建材开始走出国门了!”



我们支持任志强!从间接贡献上讲,房地产的确拉到了一个产业链,从钢铁和建材到装饰与装潢。从直接贡献上讲,房地产或许过去是“纳税侏儒”,但昔我往矣,前不久,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2006年北京纳税千强榜,房地产仍是诞生纳税千强最多的行业,有374户,纳税总额为147亿元,占千强税款比重的34.8%。或许房地产的纳税贡献还可以更高,但我们不能否认房地产业已纳不少的税。



对支柱产业或许有不同的理解,但房地产业即便不算“支柱”,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更何况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房地产特别民用房地产的建筑太有限,在一定的时期把房地产来突出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或许也正是2003年建设部18号文件一度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并表示要支持的原因。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1

争论二:房地产是不是高科技产业?



反方观点:“别以为搞房地产就是搞高科技!”



主要依据:没看到论者相关证据或论述。



正方观点:搞房地产不是盖“猪圈”!



任志强原音:“请问建筑中的节能、环保、自控、供暖、制冷、冷热联动、消防、保安、园林绿化,哪一项中没有高科技的创新与利用。你懂地基承载与降水吗?你懂隔音降噪吗?你懂什么是内外呼吸式幕墙吗?你懂建筑中的新型建材吗?你懂温度对能耗的影响吗?……”



我们支持任志强!当今世界是一个高科技时代,工作、生活、休闲和保健,各方各面,都有高科技的渗透,作为与人关系最亲密的住房,更需要高科技的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讲,把房地产业定位为高科技,并不为过。或许中国眼下的房地产科技含量还不高,但我们要支持房地产往高科技走,这也是生态环保及和谐社会的需要。



争论三:房地产商要不要担当社会责任?



正方观点:房地产商是“人民公敌”!



主要依据:房地产商“占用城市资源与人民为敌”,“宣扬拜金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将社会分化对立推到极致”,“缺乏社会责任感”。



反方观点:房地产商是企业公民!



任志强原音:“我们并不是单独追求暴利,而不追求社会责任,我们既做到了企业公民应该做的事情,也对社会、对弱势群体做出了很多贡献。”



我们支持任志强!商人就是商人,在商言商,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没什么好指责的。“如果你不想讨论房地产市场而想讨论社会公平和道德问题,请去找孙立平这种社会学家去讨论。”——这话有什么错吗?



以上三个争论,系关房地产和房地产商的定位,属于宏观层面,但明显不属于敏感部位,真正的交锋与厮杀并没有在这儿发生,这三个争论充其量只是小插曲。敏感部位在哪呢?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2

争论四:房价成本要不要公开?



反方观点:开发商应该公开房价成本!



主要依据:“政府职能部门所要公开的房价成本就是基本公开的信息,比如土地价格、建安成本、城市各地收费、建筑材料的价格、建筑工人等人工成本等公开的市场信息。这些信息或成本根本就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



正方观点:开发商不能公开房价成本!



任志强原音:“公房的房价成本是可以公开的;而普通商品房不应该公开,公开房价成本,就如同公开自己老婆的胸部有多大一样,这属于立法规定的,也属于秘密。”



在这一高度敏感的问题上,我们仍然支持任志强!任何一个人,包括公众人物和政治人物,都会有他的个人私密。同样道理,任何一个企业,包括不同性质的企业,也都有它的商业机密。曾有广东省政协委员提出开发商应该公开房价成本,但随后广东省建设厅以商业机密为由而否决。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平心而论,公众并没有对其他商品提出公布成本的要求,为什么就非得让房地产商公开成本呢?从房地产商的角度换位一思考,这是不是有欠公平?别人老婆的胸围都保密,为什么我老婆的胸围就得公布?



争论五:房地产业是不是存在暴利?



正方观点:房地产暴利早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



主要依据:房地产要素——如土地和金融——获得的非市场化与房屋出售的市场化,是房地产暴利的保证。从福布斯或胡润版的中国富豪榜上,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房地产业是富豪的盛产地。



反方观点:房地产个别项目或许有暴利,但不是暴利行业!



任志强原音: 2005年11月19日,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任先生表示,“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但不久,2005年12月8日,任先生专门撰文解读暴利时提出:房地产从来就未成为“暴利”的行业。



应该说,暴利问题是房市大争论中最最敏感的问题,因为它真正关系房价高低,成本问题虽然也关系房价高低,但还不如暴利问题明显。在暴利问题上,虽然任先生略有前后不一之处,但我们仍然支持他的说法!



另一方面,富豪榜上虽然房地产商云集,固然是国外可能没有的,但也不能据此就说房地产业暴利,而且任先生也作了回答:“为什么房地产行业富人多,那是因为石油、银行等行业还没开放,房地产是惟一开放的资源性行业。”这个话能不考虑吗?



就像房价成本是商业机密一样,即便是存在暴利,我们也很难掌握到具体的数据。在暴利论者没有拿出数据的时候,任先生反倒拿出了一个报告,用数据证明房地产业不属暴利。



事实上,如果真正论法理,正方倒有可能准备不足,在最近与时先生的交锋中,任先生轰出了连珠炮:“请问时先生,中国在什么法律上有过什么是暴利的定义?请问什么样的利润率是暴利?暴利是按什么计算方式为标准的?请问房地产暴利是指全行业还是指单个项目?请问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什么?请问依法经营、合法纳税之后什么是暴利?请问非垄断行业又如何能形成暴利呢?”我们不得不承认,任先生的连珠炮相当有力!即便是在时先生后来的回应中,我们也没有找到关于什么是暴利及其如何计算的定义。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2

争论六:房地产市场是不是存在过剩?



正方观点:房地产市场高空置!



主要依据:据2005年10月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12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6204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空置面积2878万平方米。目前全国空置率已达到26%,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



反方观点:空置率高的说法无从谈起!



任志强原音:“以当年商品房未销售量去比竣工量的统计方式是错误的,按照科学方法,将全部空置房源与整体存量相比,空置比例甚微。”



这也是个定量问题,我们缺乏第一手的数据,即便是找到一些相关的数据,也缺乏系统性、时效性和权威性,更何况对什么是空置率,本身就存在争论——据说国家统计局和建设部就有不同看法。当代世界尤其今日中国是一个产能过剩的时代,从常识出发也可以作一推测:既然别的大部分商品都存在过剩,为什么房地产就不过剩呢?!



但我们仍然支持任志强的说法,因为即便是空置,也不能简单地把罪责归之于房地产商,正如任先生所说:“开发商并无权去干涉购房人的选择权,开发商提供的是住房产品,只能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开的销售,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开发商要审查商品房购买人的资格和购买后的使用。因此购房人是自住、是投资、是消费、是出租都与开发商无关。购房人何时装修、如何使用是购房人的权利。花的是购房人的钱、财富是购房人的,为什么要把空置不空置、如何使用的问题总要推给市场与开发商呢?”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3

问问任志强:什么是供求关系



以上可说是房市大争论中六大主题,四个主题属于定性的,我们支持任先生;两个主题属于定量的,我们缺乏第一手的数据,但也支持任先生的说法和质疑。这并非表明任先生就是对的,或我们就完全赞同相关的观点,我们的意思是:正方要驳倒任先生,可能需要拿出更充分的证据和更有力的根据。



但我们最支持任先生的还不在这六大主题上,而是房地产商们对于“房价为什么不断高涨”的问题的“标准答案”——供不应求!任先生更是把供不应求当成口头禅,无论什么时候,不管什么场合,都几乎脱口而出,是那么直截了当,是那么掷地作响,是那么深沉有力!



我们绝对赞同用供不应求来回答和分析房价问题,供应充分,价格下降;需求高涨,价格上升——这是经济学的基本规律,更称得上市场经济的第一铁律。事实上,这也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常识,谁也不能够否认。任先生把供不应求作为标准答案和口头禅,的确英明睿智。



但我们也有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任先生:



第一个,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涨,但价格是不是可以无限上涨?



为方便讨论,不妨举个例子,任先生手里有个宝贝,成本在五块钱,只要不低于五块钱,您就可以卖,但越高当然越好,谁不图个多赚呢!现在您面对黑压压的购买者,第一个报价,一块钱,不行;第二个报价,二块钱,不成——第五个报价,五块,嗯;第六个报价,还行——第N个报价,N块钱,再看看……购买者不断,报价越来越高,您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钱。显而易见,您的宝贝永远也卖不出去。



您要把宝贝卖出去,就必须设定一个时间,比如二十四小时内卖出,这样能够成交,二十四小时内的最高出价者得之;或是圈定一个人群,比如三十六个人内卖出,三十六人中的最高出价者得之。



这一个最简化也最简单的例子告诉我们,成交必须在限定系统内进行,如果系统无限开放的话,均衡永远也达不到。西方经济学在阐述价格理论时,隐含着限定系统的意思,但似乎没有明确指出价格均衡只有在限定系统内才能达到。



在任意市场上,任意一个商人,都追求高价格,但他对高价格的追求并不是无节制的,他能且只能追求限定系统内的高价格,也就是特定人群中和特定时间内的高价格。更准确地说,任意一个商人在推出任意一个商品时,也都是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时间的。换句话说,一个商品有价格底线——那就是成本,也有价格上限。商品成本主要由生产决定,价格上限则由限定系统内能够也愿意为该商品支付的购买力决定。



价格上限很难确定一个具体的数目,但有一条可以肯定,大多数商品尤其特定人群个个必需的商品,价格上限不能够超过特定人群中的最低购买力。即便是一时稀缺,价格上限也不应该超过特定人群中的平均购买力。换句话说,一种商品的价格上限是特定人群中的多数人决定出来的,它必须适应多数人。



一部分人可能感到惊讶:怎么能把多数人决定搬定经济学上来?一个人或一桩事要在政治上被接受,必须通过多数人的投票决定,这是一条政治常识。但隔行不隔理,实质上,这也是经济学的道理,只不过经济学是在用另外的话语——即价格——进行表述而已,商品价格由多数人通过购买力“投票”决定的,它必须适应限定系统内的多数人,而不是相反,限定系统内的多数人来适应它。更广义地说,市场经济就是群众路线经济,就像“市场政治”是群众路线政治。



从成本到价格上限之间,就是价格的上涨空间,出售者能够在这个空间自由获利,自由其实是限定系统内的自由。越过价格上限,岂只是暴利了得,而就是泡沫,不管什么原因导致,都是泡沫,因为一个商品原本是针对限定系统的,而现在其价格却超过限定系统的价格上限,成了空中之物——不是泡沫,是什么?



“一点真疑不间断,打破沙锅问到底”,泡沫的本质就是脱离大多数群众。有些商品,我们是允许它脱离大多数群众的,比如说古董字画之类的奢侈品,它可以泡沫化,在空中飘,让人去追去捧。可房子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必需品,它能够在空中飘吗?一些专家学者,长期从事经济学研究,对泡沫研来究去,却不知道泡沫的本质就是脱离群众!



就中国房地产是否存在或是将出现泡沫问题,任先生曾表示:“户均拥有住宅超过1∶1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泡沫,中国现在还差得很远,大概只有0.7,所以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时间,在连续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都不可能出现泡沫。”这是典型的教条迷信!



不需要搬弄数据,也不需要对比中外,一个常识明摆着:中国房价已经脱离大多数的群众!



那为什么一种商品的价格会超过限定系统的价格上限乃至发展为泡沫呢?且看我们向任先生请教的第二个问题: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3

第二个,供不应求是因为穷人在求还是因为富人在求?



任先生曾声称自己就是为富人造房的,不为穷人造房,不造卖不出去的房,穷人和富人要分区。我们承认,任先生是坦率的,敢想敢说,在眼下的中国精英分子中,很少有像任先生这样的人。



可任先生似乎没有细想:您为什么能够为富人造房?富人为什么买您造的房?任先生或许要说:这不小儿科吗?富人对房子有需求嘛!



且不说富人应该都已经有了房,按一些调查报告所指出的,北京的富人好一部分都已经有两套或超过两套房。我们现在退一万步,认定富人也像穷人一样,虽不至于露宿街头,但的确也没有房。可富人凭什么高价买您任先生造的房呢?或者说,您凭什么与富人谈判房价呢?



摆在您面前有两种选择,第一个:你们富人不接受我的价格,我不卖了,这对您不合算,因为您已经投资造了房;第二个:你们富人不接受我的价格,我就不卖你们了,您威胁说,我卖别人去!



这个别人是谁呢?从群体上讲,当然就是您所谓的穷人——中国社会的中低收入群体。如果没有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活生生地挺在那儿,富人可能不会买您的房。即便是打算买,也可能不愿意接受您的高价。不正是因为他们如果不出高价,中低收入群体就买去了么?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在这里为您作了个托,任先生!



    如果富人有了房,您还为他们造房的话,按边际效益递减,您这个房即使造得再好,在他们心目中可能也不咋的,可他们为什么又买您的房呢?不就是看到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活生生地挺在那儿吗?他们能够赚取房租,或有一天再卖给中低收入群体赠取升值嘛!在这样的情况下,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就更是您的托、您的垫底了!



总而言之,您所造房的高价是广大的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和认同提上去的,富人是不会自动提的。这个道理应该显而易见,也就像拍卖,没有前面低价位购买力的“投票”,价格会无缘无故地升上去吗?千万要明白一个道理:社会的需求是一个整体,不要把穷人的需求弃之一边!



    任先生认定中国房市没有泡沫,却没有想到自己为富人造房的高论就是泡沫的最大表现,原本是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所托起来的房地产市场,而今却被任先生们弃之不顾——这不是泡沫,是什么?



事实上,任先生们最初最主要的动机,应该还是把自己的目标顾客锁定在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原因不仅在于一部分允富起来的人已经有了房,更在于中国最大多数人就是中低收入群体,任先生们的限定系统能且只能是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这并不否认可以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造一部分更好的房子,但它们的比重应该说是很少的。



可任先生们为什么“叫嚣”不为穷人造房乃至于完全投入泡沫的怀抱呢?这就是因为任先生们看到了一条曲线——一条上升的价格曲线。理论上讲,从成本到价格上限之间,就是一个商品的价格上涨空间,出售者能够在这个空间自由获利,即便出售者在这个空间进行一定的炒作,也完全是允许的,价格曲线在这个空间可以自由上升,购买者在这个空间内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在实际中,由于限定系统往往难以确定,或是因为限定系统常常太大,限定系统内的出价最高者也就难以暂定,一个商品的上涨空间会更大。



这就是给了精明的任先生们一种价格曲线上升而且不断上升的深刻印象,也给了购房者们一种价格曲线上升而且不断上升的深刻印象,进而可能趋使任先生们和购房者们同时预期曲线还会不断上升,而不知道这条曲线正变成一个飘起来的泡沫。



有这种预期的人还不只是任先生们和购房者,还有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的投机客。由于住房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尤其是它固有的保值增值功能,更由于价格曲线上升而且不断上升,投机资本加入到宰杀广大中低入群体的屠场。



当投机入市后,任先生们可能更加迷失方向:“好啊,这么多人要我的房,涨!涨!涨!”于是把投机需求当成了真实需求,从而高价竞地,进而高价造房,以至于洋洋得意地“叫嚣”只为富人造房,把“商品价格上限必须适应特定人群中的大多数人”的常识抛到九霄云外!



——该醒醒了!如果不想进一步制造泡沫,别无选择,任先生们必须转向为穷人造房,甚至要不再为富人造房,这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唯一的出路!实际上,这只是恢复常态,因为原本就是广大的低收入群体需要房子。当然,这需要政府种种政策的配合,最明显地就是必须不遗余力打击购房投机,使房市净化为真正的房市!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4

投机者可能不只有投机者,还有房地产商自己,且看我们向任先生请教的第三个问题:



第三个,供求关系是不是一对博弈?



西方经济学在讲供求关系时,搞得温文尔雅,乃至画一条曲线予以描述。这固然不错,但远远不够。经济学实质上是讲人与人相博弈的科学,供求关系更是一对典型的博弈,其中别有洞天,完全可以说,人世间有多丰富,供求关系就有多复杂。



每个人多少都体验过供求关系的复杂,最典型的就是讨价还价,商家往往漫天要价,我们常常就地还钱。还不只是这一点,著名散文家梁实秋先生曾讲到,一个人只有具备“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坚如铁石,韧似牛皮”,才可能杀倒那一些待价而沽的精明商家。



关于房市供求博弈的复杂性,近几年我们多少也耳闻目睹过,推出假广告,发布假信息,造出假现场,搞出假按揭,甚至发布假调查报告,乃至造峰造极,物色专家学者,大论假学术,祖传的孙子兵法差不多都派上了用场,目的只有一个:需求十分旺盛,供应相当紧张,购房者们,签单吧!当然不是全部的房地产商都这样做,但相关资讯的确在人们的眼睛和耳朵上磨出了老茧。



有人要说:既然房屋供求是一对博弈,那广大的购房者也可以反制嘛,比如某楼盘价格太高,你可以威胁说:我知道另外的楼盘,价格低得多,要不成,咱去那边了!你甚至还可以在网上发起“不买房运动”,或是威胁要个人集资建房,让房地产商们集体焦虑呀!人家有孙子兵法,你为什么就没有三十六计呢?



不错的,在任何一对博弈中,一方都可以对另一方进行反制。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房市供求是一对严重失衡的博弈,房地产商的力量远比广大购房者的力量强大得多!无论是在实力上,还是在地位上,无论是在信息上,还是在关系上——包括媒体关系和政府关系,房地产商都处于超强势位,他们是石头,广大的购房者只是卵子。



博弈特别需要一个情绪的稳定,在这一点上,房地产商更是“我佛如来”,端庄安详得很!你一时不买,我还一时不卖,我可以待价而沽,甚至囤积居奇,由于房屋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它不会随时间而有所消耗,也不会随时间而有所贬值,更加之投机的加入,它反而可能随时间而不断升值,我房地产商一点也不急,一点也不躁。即使是发起“不买房运动”,但我房地产商也清楚得很,购买者一盘散沙,“集体行动”非常困难,相反,我房地产商团结一致比较容易,能够较快达致集体默契,乃至形成价格垄断。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句话用以形容当前房地产商与广大购房者的供求关系,恐怕再恰当不过。鲁迅先生有云:“捣鬼有术,也有效,然后有效,以此成大事业者,古来无有。”我们非常赞同这句话,它是经受检验的,而且经受了时间市场也就是历史的检验——谨以此话奉赠“刀俎们”!



走笔至此,一种冲动油然而生:任先生们,请收起您们的标准答案,中国房市问题的关键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与求的博弈在不在合理的范畴,最后的价格属不属理性的范围,是不是适应大多数购房者!



西方经济学大举入驻中国已经为时不短,但我们对西方经济学的一些重要概念的理解十分肤浅和偏狭,动不动讲供求关系,却不知供求关系其实是博弈;来不来讲均衡价格,却不知均衡价格其实是博弈的平衡,市场的本质是平衡与和谐——可中国房市离平衡与和谐有多远呢?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4

任志强的背后:市场迷信



之所以向任先生一连请教三个有关供求关系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任先生把供不应求当成房价不断上涨的标准答案,但却笼而统之。前边已指出,任先生理论水平相当深厚,思辩能力尤其发达,但从我们所掌握的资讯看,的确没见到任先生对供求关系的认真研究和深刻理解,供不应求被简单化了,成了任先生的口头禅!



供求关系为什么成了任先生的口头禅呢?有人可能要强烈地认为,这就是利益作祟,屁股决定脑袋,任先生是有意识地把供求关系当口头禅,从而误导舆论和购房者。我们反对这样一种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到利益乃至人格的做法,谁人不追求利益?商人更是职业注定要追求利益。至于人格,我们也愿意再一次表态,任先生的坦率是我们十分欣赏的。



从我们所掌握的资讯看,任先生把供求关系简单化,应该是由于他背后的市场迷信作祟。任先生对市场经济是十分推崇的,比如在争论公布房价成本的那阵子,曾谈到“许多人的定价观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阶段”;再比方在评论国家规定70%住房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时,曾谈到“退化到计划经济去了”。



我们对市场经济也十分推崇,丝毫不怀疑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我们也要旗帜鲜明地指出,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存在一股迷信市场的潮流,不仅席卷了官产学界相当一部分精英人士,也席卷了相当一部分老百姓,乃至某些可怜的“房奴”都认为自己做“房奴”是市场的无奈。



我们并不是口说无凭,眼下对单位自建房的声讨就是市场迷信的明证!前不久,广州市允许单位自建房,引来议论一片,更有声讨阵阵,广州市房协和广东省房协高调“炮轰”,称这是“房改的倒退”!



平心而论,我们也认为单位自建房在某种程度上是倒退,市场经济讲分工与专业,单位自建明显不合算;我们也认为这里面的确会存在种种问题,比方说没有单位的人怎么办,再比如分房如何保证公平、防止腐败;我们也真诚地认为这只是权宜之计,甚至也认为这是“病急乱投医”的临时性做法。但我们反对这里面一种简单而高调的声音——单位自建房是倒退的非市场化做法!



什么是市场化?市场化的本质在哪里?不就是市场中多方自由博弈吗?如今房价虚高,单位自建乃至个人集资自建,作为一方参与市场的博弈,何错之有!何不市场化之有!



我们的态度旗帜鲜明:从微观上讲,单位与个人自建房的确是倒退,是非市场化的做法;但从宏观上讲,在目前房市冒泡的情势下,单位与个人自建房是护市救市,正是市场化的需要,有助于平抑高涨的房价!市场的本质是博弈和算计,这里面没有清规戒律。



    如此高调抨击单位自建房,是不是暴露出自己一心想“专制”房地产市场的野心?是不是暴露了对房地产市场脱离自己“计划”的忧心?我们想问一问:究竟是谁想搞计划经济?究竟是谁在搞计划经济?把房子只造给那些富有的投机者,这不是更可鄙的计划与分配吗?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5

之所以出现对市场的迷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吃透市场的含义,包括相当一部分经济学家在内。我们在前边已论证,均衡价格是在限定系统内达到的,相应地,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只能在限定系统内进行,更广义地说,自由只能是限定系统内的自由。关于这方面更详尽的元理论论证,我们将专题撰文。在这里,我们且举一个简单的例证,就来自房地产业:



在广州市国有土地拍卖史上,迄今最具戏剧传奇色彩一个地块恐怕非琶洲PZB1301莫属,一年时间内三度“改嫁”。



PZB1301地块位于海珠区琶洲会展中心南侧,乃一块集办公、商场和餐饮一体的用地,使用面积为2486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3952平方米。



2005年11月14日,琶洲PZB1301第一次出让,底价1.7225亿远,最终拍出4.6亿元,高出底价近3亿元,楼面地价折合6223元平方米,创下广州地块拍卖楼面单价最高纪录,震惊广州房地产界!



但最终买主无力缴纳地价,地块不久被收回。2006年2月28日,琶洲PZB1301第二次出让,为避免出现再一次的“闹剧”,底价从1.7225亿元提到2.2177亿元,履约保证金从1000万元升至1500万元,最后拍出4亿元高价,依然是广州楼面地价的“地王”,买家是广东建中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正可谓“商人重利轻别离”,琶洲PZB1301不久再次被弃。2006年10月,琶洲PZB1301第三次出让,底价重新调回1.7225亿元,而且政府有意将该地块削价处理,以期尽早开发。作为全球第三大会展中心的琶洲会展中心二期工程将于2008年完工,琶洲PZB1301属重点配套开发土地,迟迟得不到开发将影响城市规划,事实上,三年的荒芜已经影响了城市形象。



    为什么重点开发的土地反而被闲置乃至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呢?这就是因为在进行土地出让时,系统开放,价高者得,从而被投机者所利用。在第一次出让中,自称来自北京的买家在竞价报名截止前半小时才突然出现,竞价开始数轮后才突然大幅加价,这质疑为投机者。



在各大中心城市,类似的“地王”游戏都有,最后吃亏的还是城市规划和真正想做实事的开发商。有专家据此而怀疑“价高者得”的市场游戏规则,认为“价高者得”固然公平,但不应该高于价值规律。这个怀疑非常有道理,但问题并非出在“价高者得”的公平规则上,而在于均衡价格只能在限定系统内达到,“价高者得”只能是限定系统内的“价高者得”。拿琶洲PZB1301出让来说,可以先圈定一批真有实力也真做实事的开发商,在他们之间进行“价高者得”的竞价。



近年中国房价的不断高涨,尤其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一个原因可能就是系统开放,比方说,任先生在三里屯造栋楼,朝阳有人要买,海淀有人要买,顺义有人要买,全北京都有人要买,山西有卖煤的要买,云南有卖木的要买,全中国都有人要买,日本有人要买,美国有人要买,全世界都有人要买,还不知道哪个国家哪位富翁正在要买的路上,任先生不涨行吗?系统开放,无法限定,或限定系统太大,都得不到均衡价格,于是就不断涨着,一直飘着。



在资源配置上,尽管市场也有盲目性,但市场比计划更优越,这一点勿庸置疑,但必须是在限定系统内,这个前提千万不要忘记。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5

任志强的荒谬:失信市场



中国社会经历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改革开放后才慢慢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由于很多人亲身经历过计划的年代,对计划经济的低效和浪费,乃至不公,刻骨铭心,但对市场经济的低效和浪费,乃至不公,由于时间不长,还缺乏体验,还缺乏教训,还缺乏认识。



眼下遭遇的房市危机或许能够很好地充当一下“反面教员”,但不幸的是,我们正在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对市场的迷信走向对市场的失信,认为市场不能够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必须由政府来解决或保障——这是当前一个非常普遍的倾向。



津津乐道者之中就包括十分推崇市场的任先生,在驳时寒冰先生的博客文章中,任先生慷慨激昂地写道:“真正为民请愿的是开发商群体,是他们在呼吁政府职能的归位,在呼吁由政府来提供住房保障,让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从市场中剥离出来,让市场回归市场化的职能。”



没有谁觉出什么,赞同任先生的人没觉出什么,反对任先生的人也没觉出什么,广大的专家学者也没有觉出什么,反而一起吆喝。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先生更指出:“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是能够让弱势群体买得起房的,政府永远不可能把房价打压到他们买得起房的地步。”



    坦率地说,在目前的房市形势下,我们大力支持由政府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就像我们大力支持单位自建房一样,政府住房保障能够在宏观上平抑房价。但我们坚决反对这背后的理念——市场不能够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这是极其荒谬的。



中低收入群体也存在许多别的需求,需要别的许多东西,为什么都能够在市场上购买,都能够通过市场解决,而独独房子就不能?或许住房这种商品的确存在太多的特殊性,但即便再特殊,也不至于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购买不起。如果市场的确不能为广大的中低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那市场干什么呢?房地产商干什么呢?还真的不如有网友所呼吁的:取消开发商!



即使是接受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由政府解决,市场只解决富人的住房问题,我们也可以发现这两者实际上紧密相联,互相影响,而并不是两个部分。不妨假设一种极端的情形,中低收入群体都住进了廉租房,虽然还有一小部分人也想买房,但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乐不思蜀,不管房地产商的广告宣传如何之诱惑,他们都没了买房的需求,甚至社会上出现了“享有大于拥有”、“以买房为耻”的氛围,那房地产商还能够对另一边的富人大卖高价房吗?任先生们自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是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和认同托起了他们掌中的房地产市场!



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证,社会的需求是一个整体,相应地,市场也是一个总体,也就是说,只有一个市场。不应该富人的住房问题能够通过市场来解决,而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就不能够通过市场来解决,而必须寻求什么非市场手段进行解决——我们也真诚地问一句:市场一向被认为资源配置的最优手段,为什么这就不行了呢?政府出来保障不也就是配置资源吗?经济学家们哪去了!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6

市场不能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的观点,不只是极其荒谬,最可怕是它的似是而非,必须坚决予以肃清,大力加以批判,要不然会再一次误国误民!它的直接危害是在于:一是正中房地产商的下怀,他们就是为富人造房的,房价还可以继续推高;二是导致管治问题,就像政府办任何事都会存在和带来诸多问题一样,提供住房保障更会存在和带来大量问题,更何况中国目前是中低收入群体都买不起房,人数十分庞大,政府恐难胜任。



更重要的是,市场不能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观点,转移政府和社会的视线,实质呢?并不是市场不能解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是我们的房地产市场被泡沫化,它已经严重地不是一个市场,它已经在被开发商“计划”着和“专制”着,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和关键;回避这一点,一切解决方案都抓不着点,注定遗患无穷!



限定系统,回归市场



种种分析——尤其是对供求关系的细致分析,种种表现——包括任先生的诸多言论,都支持一个与任先生们截然相反的结论:中国房市存在泡沫!



——怎么办?相当一部分人把炮口对准开发商连轰,乃至发出“取消开发商”的呐喊,我们充分同情和理解这一点,而且开发商的确有责任,与处于绝对弱势的购房者进行肆无忌惮的博弈,把孙子兵法差不多用全了,这难道不是责任?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以多种手段对抗国家调控政策,这难道不是责任?至于官商勾结,更不用说了,那是违法犯罪!



    但我们反对简单的指责,而是着重于前行,我们愿意激发一切可以激发的理性,唤醒一切可以唤醒的良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纠正中国房市存在的严重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看到:中国房市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真正要追究起来,政府难逃其责!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对任先生曾经发出“丫环论”感慨表示同情和理解。



幸运的是,经过一系列对房市调控的无效和试错,政府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后来强硬表示,对房市调控不力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最近更有一种声音强悍发出:住房问题不单纯是经济问题,也不只是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7

从原始的意义上,我们不认为住房是一个政治问题,甚至也不是一个社会问题,而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但目前的情势是房价大大脱离大多数的群众,显而易见就是一个政治问题;中山先生说得好,政治就是大多数人的事。



事实上,社会是一个整体,政治、社会和经济,乃至市场,原不可分割。不只是形式上不可分割,它们的道理也都相通。前边已论述,市场经济就是群众路线的经济,商品价格上限必须适应限定系统中的大多数人,因为它原本就是大多数人通过购买力“投票”决定的。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对目前的房市问题,我们欢迎政治介入。实际上,政治介入原是政府的复位,因为市场原本就需要政治介入——限定系统。房市之所以出现问题,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府,最大的失责就在这,不限定系统,放任市场。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各级各地政府都在“价高者得”的游戏中大发土地财,甚至有的地方财政几乎就成了土地财政!



之所以政府没有担当起限定系统的责任,原因是出在经济学基本理论上——前边已论述过,可总结为三个没认清,没认清均衡价格是在限定系统内达到的,没认清“价高者得”的公平规则必须在限定系统内进行,没认清房价上限必须适应限定系统内的大多数人。一言以蔽之,我们没认清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机制!



    “亡羊补牢,犹未及晚”,当务之急是政府为房市伸出“看得见”的限定系统的手,把一“限”字的文章做好,限期开发,限期销售,限垄断,限房价,限房型,限面积,限外藉买房,限投机购房,限对象,限多购,限用途,限空置——把限定系统的工作做深刻,做细致,做全面,做到底!



一旦政府真正做好限定系统的工作,就可以交给“看不见的手”了,放任市场运转,优化配置资源。如果政府再组合一些政策,比如建设廉租房和税控,我们就可以充分肯定,政府能够看到这一天,房价在降了!



我们也能够肯定,一旦政府真正做好限定系统的工作,房价不只是要降,而且能降到多数人可接受或能适应的程度。您要问为什么,我们的回答是两个字:


        


                    市场!

天酬散人 发表于 2007-4-19 21:58

本文作者欧阳君山先生同意并欢迎网络媒体转载此文!






2007年4月9日

依儿 发表于 2007-4-19 22:27

那么多!

grecho 发表于 2007-4-20 10:18

分析得很透彻,其实大家都应该学习这种抽丝剥茧的理性分析方法。

zhoubin_9267 发表于 2007-7-9 22:11

大家别忘了,任总他是一个商人!!!!

言颓颓 发表于 2007-9-10 18:00

这贴,竟然这样少的人回?

---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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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g310 发表于 2007-9-12 11:53

好文,学习

weixin317 发表于 2007-9-13 11:23

好帖,可惜人也有自己看不到的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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