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的生命片断
晚上下班回到住处,小李飞刀说:老大,帮我写篇传记吧。我说:你又不是名人,凑什么热闹。再说我以前不是帮你写了一篇吗?叫《小李飞刀与江水如蓝》的。
他说:那是LONG LONG AGO 的事情了。从那以后,我又看过许多的云,行过了许多的桥,在我对生活感到绝望的时候,恰好碰到了一位拯救我的天使。
我说:那我试试看吧。
虽然我对探听别人的隐秘的情感世界不敢兴趣,但友情所系,只能勉励为之,况且,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可与人言只二三。痛苦对艺术家来说可能是创造的动力和源泉,但为普通人说绝对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折磨。他现在置身恋爱的幸福之中,我应该为他感到庆幸才是。考量我自己又如何呢?叶落兄对我说:“要阻止废铁从刀子中冲出,要阻止生活在云端。”循环往复的生活比一杯白开水还要寡淡,假如没有吸烟、喝酒、没钱时还借钱买书这些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不良嗜好,我的生活根本不值一提。我断断续续写下的失败之书,最多是借别人的故事写自己的心情,借文字浇自己心中的块垒。仅此而已。
一篇好的活动策划案要遵循“五个一”工程,好名字首当其冲。传记文章又如何呢?在风云诡谲的所谓大历史之外,我更看重的是传主在繁复、庸常的日常生活中对欲与爱、生与死、事与人的态度。我热爱那些“在极端的苦闷中因幸福而哭泣”的人们,他们“为了看到阳光,来到世上”,一抹朝霞的洗光就让他们浮想联翩。他们既脚踏实地又生活在别处。
前世今生是我喜欢幻想主题之一,但我不喜欢老是重复别人和自己。我站在出租房五楼的天台上,天上没有太阳、星星和月亮。夜风袭来,在对往事追忆的氤氲里点燃半支烟,叙述就这样开始吧。
小李飞刀的生命片断
我偏爱片断。生命从来不是完整的。从生活的激流中偶尔跳脱的几滴浪花落入我的掌心,我在日光下凝视,只一瞬,它们就彻彻底底的蒸发。
―――题记
双河,单行道
我坐在教室的最末一排的最左边的位置,她坐在教室最前排最右边的位置。
我习惯上课时把自己的目光沿着教室对角线向同一个方向投去,她从来没有回头,所见唯有背影。百无聊赖之时,就用铅笔在稿纸上乱画,画来画去都是一个人的背影。
说不定哪天一不小心我成了中国最伟大的画家,我就教自己的学生画各种背影,呵呵。
那时我是故意让自己寂寞的人。青春在刻板的高中生活中默无声息的流淌,情感在大街上、琴弦上四处游荡。
学校后面有一座山。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此地无仙,故曰无名。
晚饭之后,晚自习之前。我喜欢沿着蜿蜒的小径,绕山而行。斜阳余晖照在深秋泛黄的叶片上,煞是好看。我喜欢一个人独处,有生命中令人感动的瞬间和细节的快乐。夕光把我影子拉的老长,逶迤在地面上,像吞噬青春的响尾蛇。
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但我有秘密。
每个周五下午我都要回家。
一次,在校门口等车的时候,我忽然望见她的侧影。
她戴着耳麦,隔绝了扰攘的市声。夕阳洒满了她的全身,从这个角度看去,她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每个人的初恋都是一个天使。只是不知道她是不是我的。
有微抿嘴角的喜悦,有轻蹙蛾眉的忧愁。
她在人群中,宛如洁白的羔羊在香草山上。遗世而独立。
上车后我才发觉,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在车上。
我们坐同一辆车,开往同一个方向,只是终点不同。
她旁边有一个位子,我轻轻落座。
我们只相视一笑。
第一次,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按捺心中的喜悦,只希望此次客车没有终点。
这只是我的一相情愿。
到了家门口,我向她挥手作别,她亦如是,还是圣洁如天使的微笑。
高一到高三,我不记得我和她有多少次在车上相遇,也不记得第一次说话是什么时候,谁先开的口,谈话的内容又是什么。总之到了毕业那一年,我和她已经相当熟识了,虽然在学校我们仍然不说话。
高考。最后一声铃响,我的高中时代结束了。
等待命运裁决的那个夏天残酷而又漫长。
青涩的果实在烈日的枝头成熟。
判决如下:
……………………
我考上了一所并不理想的大学,等待我的是前途莫测的将来。
只是,大学生活是我一直以来的向往。
我不想放弃。
她落榜了。
她的落榜与她的野心有关。
她太好强了,无论什么,都想要最好了。
在我动身前往远方的前一天,我去了以前的高中。
她还在,选择复读。
看不出有什么失落,不变的还是宛如天使的微笑。
在学校的后山,我们谈了很多,梦想和将来。那大概是我们有史以来说话最多的一个下午。
只是我根本无法压抑对她的情感。
D,答应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像一个傻瓜一样等待她的答案。
那时的夕阳很美,夕阳下的人更美。
她笑了笑,说:我一直把你当最好的朋友。
我转过身去,初秋微凉的风灌满我的衣袖。 六安,彼岸花
一提起秋天,我就想到那片校园。
九月,桂花香。
园不在大,有花则行。至少我不会迷路,至少我还有花香。
那个九月,当我提着行李箱穿行在校园的时候,有暗香盈袖。我一边迷醉,一边贪婪的呼吸。
我承认第一次不亲密接触我就有些喜欢这里。这绝对是一个错觉,以后的日子有力而残酷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我并不后悔。
在大学,未来的路怎麽走,关键看自己的抉择。借用市场传播学的一句话说:老大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开学不到一个月的两次事件,让我们全班对他刮目相看。
第一件事,军训。
每次正步走的时候,他的步伐总是快全班一拍。
教官说了他N次,他总是屡教不改。
最后,教官在军训的第二天就无可奈何地宣布:他可以不参加军训,也不参加最后的会操。
于是,我们在操场上流汗的时候,他在杉木林的浓荫里悠闲的看书,悠闲的看美女,真让人嫉妒。
第二件事,醉酒。
军训结束后的第三天,那晚系主任巡查各班的晚自习情况。
他从外面的小酒馆喝的醉醺醺的回来了。在教室的走廊上,班主任问他为什么喝成这样。
我们在教室里听见了他这样的回答: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当时系主任在一旁只是摇头,班主任气的脸色发青。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不合时宜的人总是孤独。
后来班级好事的女生评选本班的八大豪侠,我名列第三,应了小李探花之名,他卓尔不群,名列榜首。从那以后,我们就叫他老大。
他真名叫周宇翔,想往蓝天,渴望飞翔。
这样有性格的人,没有理由不成为我小李飞刀的朋友。
学习和生活都安妥了之后,我给她写信。每个星期一封,只是她从来没有回过。
之一
D:
今天下午我们没有课,所以就搬了桌子和凳子到外面的走廊上来晒太阳。天空非常之蓝,让人无法直视。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高大的玉兰树洒在身上,不时有清风携满园桂香徐来,让人有在微醺的香甜里沉沉睡去的冲动。
初来乍到,一切都是新鲜和新奇的。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生活由此展开。我们这个校区并不大,但环境优美,用四季如画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有时间的话,希望你能来看看,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刚入学的时候,我们还进行了军训,军训一点都不好玩。本来希望有打靶练习,可以摸一下枪的,却连枪的影子都没有见着。上午训练、下午训练,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走正步了。在训练的间隙休息时,我们班分成两队拉歌,唱歌是我的强项啊,真是出了不少风头。
军训的半个月很快就过完了,接着就是上课。大学里的课程要求理解的东西很多,不像是高中,一味的死记硬背。上课的纪律比高中更松散,有时候为了防止学生逃课,老师也会点名。
大学里也有班主任,不过换了称谓,叫辅导员。其实他也辅导不了什么。大学的课程并不紧张,日子也过的很悠闲、散漫,有时真感觉有点空虚和无聊的。
用一句话来说,从高中到大学,就像一只鸟从笼子里飞到林子里,感觉自由极了。
这样的下午,忽然很想你,想和你聊天,其实每天都在思恋中度过,不知道你是否能感觉的到?徐志摩说:在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爱人,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可能你又要笑话我多情了。
复读的生活一定很枯燥吧?不过你是很聪明的女孩子,一定懂得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来年也一定可以考上理想的大学。
可否寄一张你的照片过来?
之二
D:
今天傍晚忽然下雪了,这是我来这个学校之后的第一场雪。忽然想起过去下雪天周末在校门口等车回家的情形。那一次,我们在车上听一个随身听,一人一个耳塞,耳畔传来许巍那苍凉激越的声音:“你站在夕阳下面,那么孤单。那是你衣裙漫飞,那是你温柔如水……”
晚上从大教室上晚自习回宿舍,脚踩在积雪上“咯吱、咯吱”地响,让人很是愉悦。学校里腊梅早就开了,在这样的雪天里,其香气愈发清幽。
回到宿舍,室友们一个都没有回来,宿舍里空荡荡的,我的心里也空荡荡的。突然感觉孤单,突然感觉想你。
倒了一杯热茶,铺开信纸,在这样的夜晚,给你写信。大脑中却一片空白,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写些什么。
D,你真的好狠心。我写了那么多的信,为什么你一封都没有回? 之三
二○○一年五月五日 星期六 晴
这时的季节稠密,难以搅动。校园里蜜蜂似的嗡嗡地甜。
她从远方以远来看我,给我意外地惊喜。让我感觉到力量。
我的心比蜂蜜还要甜。
她站在我面前,还是那样。
柠檬黄的T恤,洗的旧旧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如此简单,确有一种慑人心魄的力量。
短发,明眸善睐,有融化万物的笑靥,倾国倾城。
我们牵手走过喧闹的大街和幽长的小巷,我们流连人声鼎沸的街心公园和郊区的僻静的小华山。
只希望道路没有尽头,我们可以一直这样手拉手走下去。或者时间留驻,让瞬间成为永恒。
D,我知道人世忧伤,人世很长。看着你在人群中独自微笑,童稚般惊奇的眼神,我被爱情当街击倒,有喝醉酒的感觉。
那是我此生最幸福的一天,而幸福总与爱和痛苦关联。
天气出奇的好。万里无云,如同我的忧伤。
之四
二○○一年十月六日 星期六 晴
今天天气出奇的好。像是对我的一种讽刺。
有人说:如果流星划过长空时你能在坠落之前许愿,你就会心想事成。
一个人坐在河边看流星雨是什么感觉?
虫鸣唧唧,却倍感孤独。
昨夜的流星雨纷纷坠落,如节日烟花般在璀璨星空此起彼伏,我没有许下一个心愿。
她不在我的旁边,我感觉好冷。
我回母校去看你,陪你去看流星雨。
她没有出来见我,托同学带给我一张纸条。
S: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不是吗?或许这样更适合我们。
其实爱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离开,谁又会选择和最爱的人朝朝暮暮呢?至亲至疏夫妻,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在闲暇无事时坐观云起,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想起对方时都是最美好的日子和怀恋。
我早已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誓言,这或许是我的宿命。我承认我喜欢你,但这不是爱情,我很清楚爱和喜欢的区别。
今晚有一个人陪我,希望你会在流星划过时会感觉到幸福。
或许她从来没有爱过我。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一相情愿和幻觉。
这么多年,一个人可以佯装一切,却无法佯装幸福。
露水打湿了衣襟,一个人独坐到天明。
一夜之间流尽所有的泪水,明天我要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或许她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我们当初因为搭乘同一张客车而相识、相知,然后在不同的站点下车回家,没想到人生也是如是。
其实世人都是过客,家人和朋友也是。早晚有一天他们会相继离我而去,我却无能为力。
我只愿你们幸福,而幸福总与爱和痛苦关联。
如果你以后看到一个人仰望天空,不要以为他是希望天上掉下馅饼,他只是感到寂寞…… 那时,花开
大二了,寝室的哥们都在积极寻求解决个人问题。
老管,素有“正人君子” 之名。在他的眼中,我们都是小人。因为我们经常在寝室里讨论儿童不宜的话题,每每于此,老管都愤然正色道:“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近之则亵,远之则怨” 。我们都以为他是金蝉子转世,像他的前世唐三藏一样,会成为一代得到高僧。后来大三时,一个女子像《西游记》里的女王,对他频送秋天的菠菜,他经受不住诱惑,立马做了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老大说:坚贞,只是因为所受到的诱惑不够大。再说老管关于情与欲的理论都未经实践检验,名人早就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老管谈恋爱也好,至少以后他不会再那么义正严词、一本正经了。
果然,谈恋爱之后,老管温和了许多。以前是风刀霜剑,现在是如沐春风。他是我们寝室第一个结婚的,第一个当爸爸的。现在他在故乡,有着一份还算满意的工作,终于在尘世获得幸福。
老王,铁公鸡一个,再加上长相比较有难度,虽然有暗恋的对象,却始终未能如愿。
不过这小子运气比较好,毕业后在合肥一家学校教书,待遇优厚,房子都买了。现在出手比较阔绰,很讨人喜欢,但个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可能是他现在眼光太高的缘故。
付童,简称“小付子”,又是铁公鸡一个。用情不专,典型的花花公子。大一、大二恋爱未果,大三再接再厉,终于修成正果。
目前这小子在一家私立学校教书,据说女朋友都换了一打了。不过他对朋友还比较讲义气,他私生活的糜烂我们也就懒得说了。食色,性也,中国的亚圣早就说了,他只是过犹不及而已。
问事件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许多年以后,老魏如是说。
一直以来,老魏我们都是我们心目中浪迹天涯的浪子,逃课、玩网络游戏,彻夜不归,没想到他还是不折不扣的情种。
大三时,他看上了我们下一届的一个学妹,谈起了生命中的第一次恋爱,也可能是最后一次(老大说:一个男人一生只会喜欢一个女人,尽管他在不同的女人身上寻找她),开始了一段在云端的生活。
后来,他毕业了。那个女孩迫于家庭压力,向他提出分手。
他不肯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郁郁寡欢。他曾经发誓要等她一辈子,直到她回心转意为止。
他,至今没有再寻觅新的女友。和小付子有天壤之别。相比之下,我更欣赏老魏对待感情的态度。
老秦,因为其下颌有一颗比较显目的黑痣,我们都亲切的称呼他:大志。
大志在大学三年里始终暗恋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即使到了毕业离校都没有表白。
其实爱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就是暗恋,因为它的纯洁无瑕,因为它保留了爱一个人的全部秘密。因为对方不知,也就无所谓背叛和谎言。
应该说:大志是幸福的。
我是一个人,老大也是一个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老大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大一时,老大风流倜傥,不修边幅,像极了一个落魄的行吟诗人和时常着魔的唐吉柯德,很多人都对他敬而远之。
他虽然不喜欢多说话(他曾经说过:废话和谎言与话语的总量成正比,含金量与话语的总量成反比),但对朋友却是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让人很是值得信赖。我们的情谊一直保持到现在,或许这辈子他都将是我最好的朋友。
老大依然每天下午都要到图书馆去还书、借书,风雨无阻,一天不落。我每天傍晚都流连于羽毛球场,和不同的人成为搭档或对手,在激烈的运动中,让自己没有闲暇黯然神伤。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上任何人,直到有一天,J的出现,她春风化雨般的柔情解冻了我那冰封许久的心。
那应该是一个黄昏,天边有红彤彤的火烧云。在羽毛球场,我已经罕有对手。那天我去迟了,两块场地都被别人占据了。我只得拿着球拍,在一边观战。
在这片校园,玩羽毛球的至少我都很眼熟。一个陌生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的球技虽然比我还差一点,但是女生中应当算好的了。我承认她并不漂亮,起初吸引我的,只是她的球技。
她的对手累了,她却有愈战愈勇的架势。我面带着微笑,上场了。
在球场上,和陌生人作对手,很正常。她的球风不象她的外表那样温柔和温和。呼啸凌厉中的发球中透出一种杀气和霸气,难怪她的对手被她杀的招架不住,落荒而逃。但我是小李飞刀的球技并非浪得虚名,她的每一记球我都可以从容应对和化解。渐渐地,她的脸上有一种讶异和吃惊的表情。她好像不相信,这个不大的校园会是卧虎藏龙,高手如云。
我镇定自若。一板一眼,一招一式,你来我往,稳扎稳打,高下难断。
时间不知不久流逝,夕阳西沉,黑暗慢慢收拢一切。
光线渐渐变得暗淡。我们在适当的时候都停了下来。
我向她发出战帖:明天下午再来。
她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
她的脸红通通的。不知是因为羞涩还是因为刚才打球时耗费了太多体力的缘故。
男士应该有绅士风度,懂得谦让。所以第一次打球时,我只发挥了七成功力,因为我怕她招架不住,那样就比较狼狈和难堪了。 感觉有点忧伤,青春总是长满伤痕。
伤痕也是美的。 第二日,我们如约在球场相见,依然是伯仲之间,不相山下。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亦复如是。这几天在打球的同时,我还知道,她叫WRJ,比我低一届,专业和我相同,算是我的学妹了;她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家是本市的。我则如沈从文所说,是从乡下来的。
第七日,打完球之后,我请她和她同学吃晚饭,她们犹豫了一下,但最终没有拒绝。
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不过那时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每个下午都去羽毛球场打球,她也基本上每个下午都在。她的球技明显有了大幅度提高,这与她的天分有关,也与我的调教分不开。起初我来只是为了打球。渐渐的,我对她的出现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再后来,期待变成了强烈的依赖。如果哪一天我没有在球场看到她,那么,接下来的黄昏和傍晚,我都会有无以言说的失落感,像退潮之后一沙滩的寂寞。
这个世界,爱情的降临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是这两种:一见钟情,譬如我对D;日久生情,或者说的就是我和她?
一个月之后,我清楚的记得,那应该是再夜晚,一个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的夜晚。
下午我去了球场,站了半个小时,她没有在球场出现。有球友邀我打球,我推说身体不舒服,转身走了。我已经熟识她在球场上的每一个动作,已经不习惯和陌生人交手了。
晚上我没有吃饭。晚自习的两个小时,我都恍恍惚惚的,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我知道自己彻彻底底的完了,我的心已经被她俘虏了。没想到自己还真他妈的是一个情种。
回到寝室,有一种倾诉的冲动。我来到电话机旁,提起话筒,一只手悬停在半空,一只手在号码键上却迟疑不决。
最终,不知是什么灌注给我力量,我终于鼓起勇气拔出那个已经默念了无数遍的电话号码。
耳朵贴着话筒,电话那端是等待的忙音,电话这端是我怦怦的心跳。
对方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
“你好,请问你找谁?”
我说:“你好,请问WRJ在吗?”
她说:“我就是。”
我说:“我是………”
她说:“我知道。”
三分钟的尴尬和沉默之后。
我说:“你现在有时间吗?我很想见你。”
她犹豫了片刻,
说:“好。”
我们约定在操场的门外见面。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应该是我和她的第一次约会。至于都说了写什么,我倒忘记了。至今记得的,就是我那个晚上心一直怦怦直跳。当你和一个女孩单独在一起有心跳和心动的感觉时,说明你已经爱上她了。后来J对我说:那晚她的心也一直怦怦的跳,像一只小鹿在香草山的树林里跳跃。老大说: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座香草山。没想到是真的。
后来,J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恋爱了。其实D从来没有爱过我,我对她的感情是青春期的一种正常和本能的反映。直到遇到J,我才直到爱情是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
初恋,当然是这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希望和她形影不离,每天24小时都在一起。没有她在身边,就觉得自己的生命有所空缺,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在月光洗过的操场上牵手漫步,情话绵绵;我们在大沙河畔拥抱接吻,倾听彼此的心跳和呼吸;我们在小公园的长椅上仰望星空,她像一只小白兔依偎在我怀里……
热恋中的人,感情就像跳跃的火苗,幽蓝的焰火,惹人无限遐思。几个月之后,我们已经彼此熟悉,就像熟悉自己的羽毛球拍。感情像一直静静燃烧的烛光,虽然不似初燃时的热烈,却让人感觉无限温暖和平和。
我们一起到公共教室上晚自习,一起到图书馆去看书,一起到羽毛球场去挥拍,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水房打水,平时晚上我把她送到宿舍门口,周末我骑自行车送她回家,节假日我们一起逛街……
有时我们也为一点小事而争吵,好几天不联系、不说话。但坚持不了不久,我就忍受不住相思,向她道歉,请求她的原宥。说一些甜蜜的话哄她,看着她则会转怒为喜、破涕为笑……
我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只想陪着她此生此世,直到地老天荒,直到白发苍苍。 哈哈 不错
顶:lol 散落,在天涯
毕业之后,班里的同学纷纷作鸟兽散。像歌中所唱:散落在天涯。他们有的学以致用,当了老师;有的从事新奇、陌生的职业,以前在学校所学变得毫无用途,要重新学习,尽量提升自己的素能来适应新的岗位和职业。他们还必须认真研读社会这本巨大而厚重的书,学会改变自己适应社会,学会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学会长大和成熟。他们要独自一人在陌生的他乡体味寂寞和孤独,他们要历经生活的艰辛才能有所小成……
我回到故乡,因一亲戚的推荐,在一家私立学校教初中英语。因我幽默风趣的讲课和循循善诱、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很受学生欢迎,我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我觉得自己还是很适合当老师的,唯一的遗憾就是这里教师的待遇很一般。
每隔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我就骑摩托车百十余里回六安一趟。旧日的同学和朋友已经不在,我唯一的安慰和挂念就是她了。
她大三,和以前相比并无明显变化,我们依然会去羽毛球场打球。过去我骑自行车,现在我骑摩托车带着她在六安城中乱逛。六安虽然时一个古城,但并没有多少名胜古迹,城市也不大。累了我们就去公园的草地上休息。
日子缓缓,天空蔚蓝。
大三下学期,她也面临着毕业和就业的问题,压力骤然增大。好在她担任过班里的学习委员,学习成绩也很好,还获得过国家的奖学金。毕业之后,她在六安一家小学代课。和我一样,工资也不高。
二○○四年的秋天,就是她走上工作岗位不久,我忽然觉得自己如果一直这样,不但我自己的将来很成问题,我和她的关系也又濒临破灭的压力。于是我参加了专升本的考试,被安大成教外语系录取。二○○五年春天,我又恢复了学生生活。
事实上,自从她毕业,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就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残酷的社会现实施加给我们无形的压力,我们根本无从逃避。 江湖,秋水多
合肥是个适合居住的城市,这城市一年四季都有着旖旎的美景。且不说包公园、李府、文教寺等名胜古迹,不说银河公园、杏花公园、环城公园等大大小小十几个免费开放的公园,不说翡翠湖、天鹅湖、大蜀山这“两湖一山”,但就五里墩一带,就足以让人赏心悦目、给人以无限乐趣的了。
夏天,墨绿的爬山虎密密麻麻长满粗壮的石墩;冬天,覆积在香樟树上的积雪不时漱漱而落,偶尔调皮的钻进路人的脖颈里;春天,洁白的李花开遍所有的道路,秋天,成熟的银杏叶随风而落,满城尽是黄金叶……
最是一年春好处,落花时节又逢君。二○○五年四月,我和老大在合肥第一次相见。
于是我们把酒言欢。老大还是和以前一样,在饭桌上话很少:这是他一直以来的风格。
老大说:毕业那年,有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大半年,我没有找到合适工作,整日在合肥各大人才市场游荡。那种感觉,叫“漂”,不是“漂泊”的“漂”,而是“漂浮”的“漂”。父母养育自己多年,毕业了却连个工作都找不到,蓦然觉察人生底子中的痛苦和荒凉。
后来,所有的苦难都经受了,所有的棱角都磨平了,自己也就成熟了。但有些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比如性格。我依然不习惯压制别人,也不习惯受别人压制,所以我经常跳槽,希望换一个陌生的环境会好一点。但无论到哪里,在哪个公司,时间呆久了,都一样。
自从我到合肥之后,我和老大见面的机会多了很多。周末我经常和他一起回家钓鱼,他家屋后的池塘里有很多鲫鱼,春夏之交时节,水草丰茂,鲫鱼鲜美,佐酒尤佳。
上半年,J仍然在那所小学代课。有时我回六安去看她,有时她到合肥来看我。日子平淡,像是我在故乡教书时情境的一种逆转。
其实这个社会上,很多的时候,人混得好坏,和个人的能力并没有多大关系,差别只在于关系和机遇。下半年,J通过亲戚和朋友的关系,得以到一家全国连锁的超市的六安分部担任行政助理。工资比代课高出了许多,社会认识也深刻了许多。而我和她之间,也因为她这次工作的变迁,最终走向彻底的破裂。
二○○六,开年伊始,我就积极备战研究生考试。我相信依照我的实力,今年一次性考上我心仪的那所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J明显变了,虽然只有短短半年时间。
2.14,情人节,我回六安去看她。
晚上,我们去了滨河公园。最后,她忽然说要我在六安买房子,今年就结婚。
凭心而论,她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自从二○○一年相识,至今已经有五年时间了,不知不觉间,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知道自己亏欠她太多,但她现在提出这个要求,于我而言,不啻于一盆冷水,让我凉到了骨子里。
我说: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根本没有钱买房。等我考上研究生,毕业出来之后,那时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我们再结婚,到时候一切都会有的。
她抛下冷冰冰的一句话:我恐怕等不到那天了。然后像一阵风一样走了。
春寒料峭时分,夜风凛冽。我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一根接一根抽烟。星星再遥不可及的苍穹之上注视着地面上的一切,像是微笑,又像是嘲笑。
后来实在冻的发抖,我就去了网吧过夜。
以前每一次到六安都是到她家过夜的,这次我没有,以后也没有。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
这几个月,每个月我都会到六安去一次,但每次都不欢而散。
九月,我要积极备战研究生考试,希望她能够了解我、支持我,我又回六安一次。
还是在滨河公园,还是在夜晚。她说:你没钱买房子,也不愿意和我结婚,那么我们分手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想要的人只是平淡的幸福。连最起码的安全感和稳定感你都没有办法给我,勉强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就这样分手吧,好聚好散。希望你幸福。
九月的夜晚,凉风微醺。曾经在这样的夜晚相恋,如今在这样的夜晚分手。造化弄人,夜空如此灿烂,像是一种讽刺。
从那以后,我回六安她不见,我打电话她不接,我发短信她不回。
那是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日子,不是生活的困窘,而是感情的折磨。另一方面,我还要备战考研。
我依然每天晚上都去图书馆,但却恍恍惚惚,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我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着她,想着我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那些日子,我活的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我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就完了。虽然还没有毕业,但我决定回家。一定要好好准备这次考试,信手自己的许下的诺言。她愿不愿接受,愿不愿意和我重归于好,那是她自己的事情。
回到家,母亲哭了。因为我明显瘦了。母亲知道我这几个月以来儿子心中的悲痛。
母亲叹着气说道:都是家里太穷。
我知道,爱情与金钱无关,但婚姻是需要经济基础的。我相信如果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同心协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在家的一个多月,我一边是调养,一边温习着功课。感觉学习效率很高,心情也恢复的不错。
二○○六年十二月中旬,我回到合肥,等待着考试。 蓦然,见她
我到合肥之后,寓居在瑞哥的房子里。瑞哥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现在也在安大读英语系,比我低两届。
那天傍晚,我从图书馆看书回来,发现房间里除了瑞哥之外,还多了一个女孩。
瑞哥介绍说,她是他们班同学,又是他来安大以后认的妹妹。叫H。
我看着她,恍惚间,我觉得她和J很像,但她比J漂亮,比J单纯。微笑的时候,有孩子似的天真的表情。纯洁无瑕,像洁白的羔羊。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对瑞哥说:H,有没有男朋友?
瑞哥说:没。
我又问:帮忙介绍认识一下你妹妹,可以吗?
瑞哥说:随你。
第二天晚上,我、瑞哥还有她一起吃的晚饭,我和H算是正式认识了。
以后的十几天,我好像又回到了校园的日子。我和她一起吃饭,一起到图书馆看书,晚上,我送她到寝室门口。她成了我感情新的寄托,我希望可以凭借这次感情的来临,彻底抹去J留给我的回忆,无论是美好的,还是忧伤的,统统抹去。
但我和她在一起,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J。有时候,我看着她,一会是H,一会是J。我都分不清自己是真的喜欢她,还是把她当成了另一个人的替代品。我知道自己很卑鄙,但我无力自拔。
她说她爱我,让我说一些甜言蜜语安慰她、哄她开心。我无动于衷,只是感觉这很可笑,也很幼稚。诺言背叛诺言,谎言欺骗谎言,海誓山盟抵不过沧海桑田,初恋之后,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那样的话,我一生只会对一个人说。我已经对一个女人说过,就不会说第二次。
总的来说,有她的陪伴,这段时间,我的心情不错。我用一种十拿九稳、胜券在握的姿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之后,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研究生考试结束第二天我就回了家,每天我和她短信联系,同时遵照她的吩咐,每天写一篇日记,当然,所用的日记只能有一个主题。 怅望,流年
二○○七年三月,为了等待考研的结果出来,我又来到合肥。老大租了房子,我搬去和他同住。
白天老大要去上班,我一个人在屋里百无聊赖。为了打发时间,我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
好在H已经开学,每天中午我做好午饭之后,就耐心地等她放学过来。有时她回来的早了,就和我一起在厨房里忙和,我感觉到一种小家庭般的温馨,但这种温馨却让我难过,我不知道为什么。
三月十号,考研结果出来了,我的分数不但达线,还超出了分数线20分。
老大,瑞哥都为我感到高兴,最高兴的还是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成了她的全部希望和寄托,全部爱的希望和寄托。只是我一直都不愿意承认这样的结果。被人爱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如果你不爱对方,这反倒是一种负累,又有什么幸福可言?拖的越久,越觉得自己是在欺骗,自欺,欺人。
那晚我喝醉了酒,突然很想给J打电话。很意外,这次她接了。
我说我考上了研究生她说祝贺我我说我兑现了去年对她的承诺她说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我说我想和她重归于好她说不可能她已经订亲了我说你了解他吗她说不了解我说他有钱吗她说没有钱我说他爱你吗她说不知道我说你爱他吗她说不知道我说你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结婚她说她也说不清楚我说你觉得和他在一起你觉得幸福吗她没有说话我听见她哭了我说你心理还想着我对不对她没有说话只是在电话那头轻声哭泣我说我还爱着你我知道你还爱我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她轻轻的说了一声对不起就挂断了电话再也没有声音…
1个小时23分56秒,最后一个电话。
这晚我一夜没睡,躲在被窝里哭泣到天明…………………
深更半夜,老大在五楼的天台上一边抽烟,一边高唱《离歌》。
第二日,下午,她过来了。我的眼圈红红的,情绪很低落。她好象明白了什么,没坐一会就走了,我也没有勉强挽留她。
第三日,中午,她过来吃饭,我们几乎没有说话。吃完饭之后,她递给我一封信,就转身走了。
S:
我知道直到今天,你还没有忘记她,你还深深的爱着他,要不然你就不会这么难过。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并不是很开心。或许我只是她的替代品,但我不在乎,我真的很爱你,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很满足。
我知道自己很笨,很傻,很幼稚,但我真的离不开你。
不管怎样,我都尊重你的选择。或许将来有一天,你会忘了我,我也无怨无悔。
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忘记,一个傻丫头曾那么深爱过你。
这个下午,我在这个城市游荡。路过礼品店的时候,我看到水缸里的两条鱼,不停的亲嘴。我知道那叫亲嘴鱼,永远成双成对,即使进食时也相濡以沫。其实站在爱情两端的两个人,最悲哀的不是在干涸之辙里相濡以沫,而是回归大海之后,人海茫茫,再也寻不见对方。很久之前,我记得一个人对我说过,相濡以沫,最悲哀的事情就是最终要相忘于江湖。与其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摆出决绝的姿态。
这时风吹落树上李花洁白的尸体散落我身,那两条亲嘴鱼还在不停的亲嘴,不停的亲嘴。我的视线忽然有些模糊了,在暮色四合中,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帮一个朋友写的自传,顺便重新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
喜欢用第一人称写东西,或许是因为情感丰富的缘故,虽然现在我过着一种朝九晚五的生活.
每天晚上泡杯茶,写上千余字,感觉心境淡泊,千江月原本就是一轮月.
如今我悼惜逝去的青春,如同惜逝枝条上那些永不重开的花朵.
我说过:信仰生活,也许. 〈〈〈我记得一个人对我说过,相濡以沫,最悲哀的事情就是最终要相忘于江湖。与其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摆出决绝的姿态。〉〉〉
都看完了,挺好的。
谁都不可能是谁的替代品,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要早点了断。
如果人这一生只能真爱一次,那我喜欢去寻觅给我这唯一一次真爱的人。也许在这之前,会有很多的纠葛,心是最明了的,不忍心去看透什么。情愿相信都是真的。 文如其人.. 上班时间看的,很舒服。
其实是很平淡的初恋,却被LZ写的如此动人。 很有文采,内容也很丰富,把自己能想到的都写进去了 ,文章就像你的名字,也希望你把这些保留好,等我们都老了 ,再来看看这些当年自己写的 ,你会感觉很佩服自己 ,对自己也很满意 再接再厉 感动。
有人说,一个人一辈子的真爱,只有一次。读完之后,确定它是对的了。 看完了,不知道怎么办?初恋给我们都留下了什么??? 老大你太狠了 ,我本来要十一点睡觉的,结果硬是忍着看完了
~~~这文笔可以出书了~ 看完了 想象自己的初恋也是非常美好 同是天涯沦落人 呵呵
一个男人只有经历过爱情的洗礼 理性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打算好
自己的后半生................
其实现在看的时候虽然感动 但也想起自己以前的幼稚
多谢楼主能让我们以前那种幼稚的时代
想象那时候还真的很有意思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