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各地普通住宅政府规定标准
国八条对可享受优惠的普通住宅标准规定如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石家庄按国八条精神做如下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如下规定①、一类地区4200元/平方米(一环以内);②、二类地区3700元/平方米(一环以外二环以内)③、三类地区3100元/平方米(二环以外)。
[color=Red] 请大家将自己工作地的相关规定传上,大家共同分享.[/color] 请各位积极参与 ,将给予加分鼓励! 上海市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有三条: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万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万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友情提醒,政策是死的,败毒,狗狗都能查到,而针对这些政策而制定的一些销售策略以及市场反应才是论坛上应该交流的东西。上海地方大的情况比较复杂,虽然一直贯注这方面信息,但是还不成体系,拿不出手~~~ 目前在石家庄除个别别墅项目外,其它小区容积率及价格均不突破此项规定,也就是说现在真正能起到约束作用的是面积一项。而目前为止,只享受一项优惠政策,就是在契税的征收额度上。河北省内执行的契税比例为4%,原所有房屋一律执行减半征收,即2%,现普通住宅执行2%,除外为4%。此政策出台后,对大面积房源销售造成较大影响,目前石家庄市内高档住宅单套面积过大,三室面积大多超出140平方米。
感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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