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06-12-28 20:28

投诉网站侵权行为

[url]http://my.swotbbs.com/index.php/action_viewthread_tid_6.html[/url]
鉴于以上链接,请无痕兄给予解释
QQ是公众的,MSN是私众的,而会员的手机和名字隶属隐私部分,
可以肯定发这份帖子是一种善意的举动,但这并不代表会员的注册资料信息可以任意公开,
作为站长,你可以看到所有人的信息,但作为这个帖的发贴人,似乎这个权利被超范围运用了
所以不作为发贴人,大雪,你需要顾虑周全,而作为站长,你则就需要检讨了

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06-12-28 21:03

大雪,你已经在线了,你可以不回答,但不管你有多忙,请删除这个帖子,
小众的要求并不等于大众的允许,你不是上帝,请回到凡人世界
众生平等,尊重他人隐私是最基本的网络操守

红色宝马 发表于 2006-12-28 22:22

QQ MSN都是隐私!!

都是隐私,但是没有侵犯!!

自己登出来才会出现在通讯录上!!

大哥想出名不用这样!!!不是谁都喜欢宋组德,也不是谁都可以当。。。。。

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06-12-28 23:18

我是大姐,首先
QQ不是隐私,MSN我不这么认为
其次,我个人并未公布我的QQ,但依旧有人直接上来找我做业务!!!!!!
这个帖子是个找我的人直接链接给我的
有些人留下了手机和名字,但我个人认为这是留在注册信息里的
注册时,估计没人想到这个会公开

最后:没人想在这里出名,网络是虚幻的,又没钱可拿!
将心比心,兄弟
如果有一天,你接到个电话,直接叫你的名字,然后要你做业务,我想你不会甘知若饴的

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06-12-29 00:51

不好意思,是一个04年到06年的跟贴,我忘了,你们把帖子按省份编辑了置顶,怪不得时不时有人加我做业务,居然还有人说你是房地产的,要不要假发票!!
不过跟贴是跟贴,我们认为这种帖子最好不要做总结性置顶,不防君子防小人,
我能否在这里提个要求,把我的帖子撤掉!谢谢!!!

yiguihua 发表于 2006-12-29 08:48

我这几天特别忙,所以几天没来也还没看到你们所说的贴子,但有一点,我的QQ跟邮箱公开没有关系,因为我已经不加人了,可希望不要把我们的手机号码公开出去,谢谢,当时要是是同行朋友欢迎沟通,可又是引了一些小人对谁都不舒服.如真有此贴,请发贴人迅速删除,谢谢.

风之力 发表于 2006-12-29 09:09

幸亏我聪明 没留手机.支持春去,BS宝马.

走廊上的男人 发表于 2006-12-29 10:28

大雪本意也是好的。
毕竟促进交流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出现这样的事情,大家也保持心态嘛
把事情解决掉就OK。

哈德斯的微笑 发表于 2006-12-29 10:55

[size=6]我是老哈!强烈呼吁维权!!!!!!!!春姐小弟顶你的贴!![/size]

蓝海战略 发表于 2006-12-30 19:51

有意思。。

阿呆 发表于 2007-1-4 09:54

支持春姐!
到现在大雪都没有回应!

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07-1-7 20:56

不用支持了,大雪不删帖,就让他沉下去吧
这是个误会
我犯了个错误

大雪无痕 发表于 2007-1-7 21:06

感谢春去春又回的热心,尽管是误会,我们已进行相关处理,相关会员集中的做法的确有一些问题,我们已进行处理,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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