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策划人,希望大家真正地心平气和地泡论坛,把"房策天下"当作自己的会客厅,而不是"农贸市场"..."文人相轻"要不得!!!!!!!!!!
众家息怒!!
笑看天下争风云,我自独兴在途中.
道路两旁真知在,
只求真知不求名.
:) :) :hug: :o :o
:time: 悄悄的问一句,我一直是从事销售管理工作的,现在很想学习策划,不知从哪里入手,如果做一份完整的策划报告,可否赐教? 我是个无名氏,在房产界闯了数年,看多了各种面孔,一直很淡漠于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可今天看了这张帖子,真有不平之感!不管别人的目的是什么,至少他帮助了别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任何人学习的,而这也是“房策”的给我们展开空间的目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做到心平,用你的这些有用的时间来帮助别人,而搞这些事端,惟恐天下不乱? :Q
好不容易有个老师出来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服气呢?
想来大多都是嫉妒在作祟吧
那位老兄。。。
愿你早日归来。。。
在下愿洗耳恭听。。。
说一句。。。
走自己的路
别人爱说谁说谁去好了。。。
在路上。。。
谁还听不到几声犬吠啊。。。
:lol [quote]原帖由 [i]策瑞1000[/i] 于 2006-12-27 14:44 发表
现有一县城单体高层(二二层商住楼,位于城市中心)已开建,售楼部已正式开放,(广告语:坐拥XX中央地王生活、尊荣地标 傲视群雄)。同一开发商欲在此项目对面 ... [/quote]
个人认为:目前定位操之过急。
开发商拿下现有项目对面的土地,虽不否认实力及关系在当地不同一般,但是,更主要的是担心竞争对手杀入,与之竞争顶市。
既然现在去了一块心病,而已有楼盘在售,完全可以利用客户对现有产品的反应,对市场进行下一楼盘的定位调查和评估。
定位上,一般可选择差异化定位策略,当然作为中心区楼盘,在热销的前提下,如果底商定位相对延续,也未成不可。
现在的工作应多看市场现有或未来将出现的竞争对手的产品定位如何,再决定自身下一楼盘的定位。
目前更多精力应放在现有在售楼盘上,必尽回笼投资资金才是关键。
既然拿地含有避免相邻恶性竞争的策略,目前开发商也不会或急于运做另一个相邻项目,造成自己的困局。高层产品建设周期一般在1.5——2年,未来的产品变化、客层变化、价格变化,未知数较大,所以,目前工作应充分利用好现有售楼部、现有客层和产品(包括竞争对手)进行分析,才能做好未来的项目定位。
一点浅见,欢迎扔砖。
53#看过来
“就现阶段来看,宣传广告应该从哪里做突破口?选择何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才能促使本小区更好的销售?”大盘策略:把楼盘开盘分期人为增多,每两、三个月开一次盘,每次开盘价格都有所提升,同时推出的体量又不大,每次开盘后,报纸软文立即报道主题——售磬、热卖、提价。
务必给客户造成这样一种压力:这期不买,下期又涨价。
请教帆渡波前辈
请问帆前辈酒店式公寓 和 国际商务区 的配套标准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评判它们的优劣标准是什么?
谢谢。再次非常感谢!! [font=宋体]看大家如此激昂,忍不住再出来跟各位切磋切磋。[/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color=red][u]帆渡波-------房策的“芙蓉姐姐”[/u][/color]
1、为什么我说“帆渡波”是违反大自然规律,而各位诋毁“天下”就是正义?只不过人多而已,多些口水又有什么用,一群乌合之众。想起了令狐冲,想起了岳不群。这里不是说“天下”是令狐大侠,而是说这个“帆渡波”就是“伪君子”。加上一群小喽喽,在那里摇旗呐喊,看不出还虎虎做声呢。
2、我没有否认“帆渡波”所为论坛做出的贡献(只要注册的,都有贡献嘛),只是说他专业不够而已。有点技术含量的人都能看出来,他所谓的“一问三答”就是看了几本书,出来忽悠人。对嘛,自己读书没有错,出来卖弄就是“帆渡波”的不对了,我怕会带坏年轻人的。就算“口水”喷到小花、小草也是不对啊。中国的教育体制都已经荼毒了各位20多年了,不希望在社会中,各位仍然还遇到“酒囊饭袋”之徒。
3、实操的项目,“帆渡波”一个不行。是的,女人不能说“随便”,男人不能说“不行”,但是“帆渡波”应该属于“不行”那一类。话不多说,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很简单:当街脱裤子;回答些实际问题。我也希望“帆渡波”象个男人一样,别动不动就放“狗”出来,是爷们自己抗,那些技术含量的问题等着你呢。
[color=red]PS-----“时间就象女人的胸部,挤挤还是有的。”别说自己没时间![/color][/font]
[font=宋体][/font] 何必呢?哈哈。
不过话说回来。每每看到回复中湛用“帆渡波认为”,“帆渡波会”,“帆渡波想”就想起古人崇尚谦逊择称、捏估卑乎的“来往之道”。
反省吧。
哈哈
同志们:学学“两会一致通过”
你们违背了此坛的初衷,争吵有何意义,赢了又如何?“上尉”向你敬礼,谢谢你的解答!!! [quote]原帖由 [i]策瑞1000[/i] 于 2006-12-31 12:07 发表你们违背了此坛的初衷,争吵有何意义,赢了又如何?“上尉”向你敬礼,谢谢你的解答!!! [/quote]
这才是正道! 渡波与剑策相争,两会得利! 支持 [quote]原帖由 [i]七上八下[/i] 于 2007-1-4 10:32 发表
渡波与剑策相争,两会得利! [/quote]
多多交流,共同进步! 是非自有人评说.我来这里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来的!
三人行,必有我师
致敬:victory: 高手过招,不要伤及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