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出售门面今后管理
情况:附属菜场门面,现需出售.但出售后开发商如何控制所售门面的日后的经营用途? 控制经营用途?
签合同(协议)的时候就列行业项目,“允许的范围,不允许的范围,及违约条款”。
不过这样的话要看具体项目了,一般项目这种有点“霸王条款”的情况,当然就限制了客源,但如果经营环境良好,投资客还是会自己判断的啦。 产权都属于客户后,这个违约条款有何制约作用?何况门面出售,又无法收取他押金的. 不过还是谢谢你喔.有没有更好的建议?:) 出售后无法保证经营业态的。只有先租后卖,由于有租约在,才能保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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