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AN 发表于 2009-4-8 17:38

郁闷了 请教前辈啊 客户要改合同

我在江苏一个三线城市做,我们是一个已多层为主的社区
有几个小别墅,有个客户要改合同,改的天翻地覆,我们没有办法同意客户改,结果客户就去买别的项目了,前提是他是交过定金的客户啊
要改的内容也是无理取闹的

王子小 发表于 2009-4-8 18:12

合同时肯定不能改的,这是底线。。至于客户会为了这点东西放弃定金去别处购买,那楼主就要考虑下现场接待的问题了。。那么强硬的客户,还是要给他台阶下的。

lpjinxin8506 发表于 2009-4-8 20:26

:)

这总是情案场都会经历过,
相对楼主这项目,现在市场能卖一套是一套的情况,像楼上的兄弟是站到说话不腰疼啊。。。估计是做策划的班子,
我提点肤浅的小意见,也许不对列,以前我是这样处理的。
1,于客户深度沟通,看客户要更改合同的原因是什么?例如担心质量啊,房价啊,什么的
   客户要改什么的,始终是白字黑字写合同的才是最要命的撒。
2,于老总沟通,合同不改是前提,但以附件形式加入客户所担心的东西,如果客户提出非分的东西,那宁愿不卖,因为后期更麻烦。
这事第2是踢球,万一真出了事情什么的,你也是有老总撑腰的。所以别怕。

后期以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所以你需要再向楼上说的找案场的原因,但想想,现在的市场,有几个案场的销售员心态是好的呢?几个月没单,都会心态坏掉的。巧妇难过无米之炊

sdenny_z 发表于 2009-4-8 21:07

首先你们的合同和补充条款必须要完善
没有什么空子可以让客户钻
其次就是体现出你们的绝对专业性
让客户认为你们是对的
最后就是好好的为客户排解心理的疑虑
用朋友的角度出发
告诉他,他的顾虑是多余的

EVIAN 发表于 2009-4-9 09:06


这个是客户要改的内容
客户现在在另外一个项目买了,和我们的面积\总价几乎一样,合同也一样

sdenny_z 发表于 2009-4-9 09:28

第五条,面积误差部分,一般的1-2线城市的确是采用第二条的多,这个也是国家的规定范围。客户计较的还是有些道理的。
第十七条,没有什么不妥啊,命名权当然是开发商的啊,难道他们想叫什么名字就能叫啊?
使用权归全体业主,他有什么意见??难道他要归他一个人啊?合同都是一个整体,每个合同签出去都必须是一样的啊!就算改了,人家的都没有改,他拿着能有什么用?这个都要经过业委会的认可的。
第十八条附件三,单页其实在法律上本来就是合同的一个要约,这个客户只是略懂点皮毛,搞得自己很专业一样。
不要理他,这么搞的人,将来就算买成功了,后续的事情也很多的,到处挑刺。万一他介绍朋友来买都要这么改,甚至继续改其他的,不是更麻烦,要让他知道你们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他以为自己是谁啊?
告诉他,合同真有问题,房管局会管理的。

一阵凉风 发表于 2009-4-9 10:38

说说合同的“猫腻”

看了版主的这个贴子,我也有些东西不吐不快呀!送上鲜花一朵!
合同是有很多“猫腻”的!!!
常见的“猫腻”有:
1、签合同的时间有问题(严格来说,合同是在客户交了2万就要签合同,但实际操作时,很多楼盘只是签了买卖协议,等到交完首期才签合同)
2、面积误差的处理。(国家是支持选第2项的;还有的开发商把这一条改成“多退少补”,但实际交楼时又是“多不退少就补”,够狠吧,是我经历过的一个珠海开发商)
3、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国家默认的标准是90日,很多开发商都会给180-365日)
4、关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是否退房的问题(国家默认的标准是1年后可以退还购房本金及其同期银行利息)
5、合同是否能修改(通常我们会对客户说,这是整个楼盘几百户人全部都是一个样的合同,是经过律师核实的,都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如果客户太强硬,也是可以适当的修改合同的,当然,这是由开发商和律师来确定的,售楼员是无权更改的)

至于你的问题,看一下6楼的意见就可以了,我也认同这种说法!
   :victory: :victory:

菜鸟也飞翔 发表于 2009-4-9 10:53

上面的我觉得说的都对,但问题的本质不在这里.问题的本质是,当合同签定发生争议时,定金可退.所以你的客户是抱着退房退定的想法来跟你来计较合同的.所以要多找找楼盘本身的原因比较重要.所以现在很多在签认购协议时都会注上这样一条,买方签定此协议,已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楼盘的相关情况有充分了解.

[[i] 本帖最后由 菜鸟也飞翔 于 2009-4-9 10:57 编辑 [/i]]

三年后买房 发表于 2009-4-9 14:54

改动---  不划算

好多正式的合同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既然房管部门都说没有问题的,
而且大家都是用的一样的合同,
况且,这个客户的要求可以说没在我们的常理思维之内,
肯定不能答应他的要求.
真若同意了,
后面的麻烦更多.


确实可以改动的话,只能改面积这块计价方式,但是,单价提高,总价基本不变.

不过想来也没有必要,其他的都是建筑面积的,他来个特殊的,估计房管部门还嫌麻烦呢!

王子小 发表于 2009-4-10 01:03

:L 这样都被3楼的兄弟看出来是干嘛的了,汗一个。。呵呵,不过看完3楼兄弟的意见貌似和我的意见差不离捏,还是坚持不能改合同的。。沟通为主。
差点忘记问一句,莫非。。3楼的兄弟会认为销售差了,做策划的就会好过?不一样都是等着销售拿钱的,腰还不是一样要痛

[[i] 本帖最后由 王子小 于 2009-4-10 01:13 编辑 [/i]]

EVIAN 发表于 2009-4-10 16:19

合同是不能改的

我们反省了下,合同是不能改的。不管是客户有意见还是太强硬
毕竟是小城市,这个客户一改,其他客户传出去大家都要改可要怎么办?
损失客户是没办法的了,如果客户是因为赌气买了其他楼盘,哥们实在没办法
销售接待上可能太强硬了,改说的好话软话没有说到位,导致客户觉得自己的优越感在我们项目没有得到认同吧

yonghengwei8 发表于 2009-4-10 16:29

说话强硬不强硬是因人而已的,有些时候你强硬,客户更放心(有底气,应该没问题),如果你总是随着客户的,那这行不适合你!
客户是用来引导,和管理的!
这种情况在我们这也发生过,赌气走的还是少的,毕竟先期来你这要买,说明他最看好你这里!他买别人的,后期也会后悔!

懒散人 发表于 2009-4-11 02:29

你们KFS那么“人性”难道定金还有得退?
不然按经验是很少有客户因为合同的某些“小问题”挞定的。

合同这一块一向是麻烦最多的地方,一般都是软硬兼施,硬的就让客户明白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都在网上签订,房管局是已经有过审理是相对公正公平的了,不然也摆不上去,其他几百户人也都是这么签的,软的就慢慢磨嘴皮,做出不断请示上级帮客户解决问题的架势,适当打打感情牌,慢慢消除客户的抵触心理,毕竟买的是房子,不是合同,跟客户建立的信任感跟良好的沟通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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