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ueliang1984 发表于 2009-2-14 14:56

急!合同签错的问题!

我们案场有一个业务员,在合同上填写价格的时候,少填了两千块钱。合同已经签好,合同章也盖好了,客户已将合同带走了我们才发现这个问题。现在要跟业主谈,将少缴的2000块补上。请问群内有没有前辈处理过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啊!谢谢了!很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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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in8246 发表于 2009-2-14 15:27

1\让销售人员装可怜,博得客户同情后改合同。

yuyueliang1984 发表于 2009-2-14 16:08

大家还有什么高招没有啊,帮帮忙啊~~~~~~~~~~~~~~谢谢了啊~~~~~~~

martin531 发表于 2009-2-14 16:52

合同单价跟总价如果换算不统一,房产局是不会给备案的,不是补交的问题,合同也要全部从新签订,客户跟开发商留存的可以改下盖个章签个名。而且如果合同跟商品房专用发票价格不一样,房产局也不给办产权证,不补怎么看都不能办产权了,到那时可别赖开发商违约啊,是客户的问题,如果是贷款的办不了贷款,那违约的可是客户自己,看看合同约定怎么陪开发商的违约金吧。迷糊后交钱!!买房子谁不想要产权证呢,老妹你说为什么呢?

之我见 发表于 2009-2-14 17:34

我觉得还是置业顾问自己道歉好点,一般客户和业主都是有一定交情的,所以一般业主不会为难置业顾问........比什么方法都好

lihua1121 发表于 2009-2-15 10:39

看样子,不是网签合同!
跟客户解释,装可怜,但关键时刻也要不卑不亢!必要时候请主管,经理出面,解释!

haiwen32 发表于 2009-3-31 22:17

:hug:

16160522 发表于 2009-3-31 22:46

才2000,搞不好,那就让利洛。

keen11 发表于 2009-4-1 09:34

当前的形势下···只能对客户动之以情  如果不能解决 那就大方点  才2000块·

dongtong 发表于 2009-4-1 20:21

:') 唉,钱哪,是不可以不小心的,问题既然产生了,就要实事求是的,诚实的,真诚的跟客户沟通,我想,客户买房不是为了图这点小便宜的,还是可以理解销售的难处的。

langrenkuangge 发表于 2009-4-2 19:10

从道理上讲,其一、合同单价跟总价如果换算不统一,房产局是不会给备案的。其二、如果合同跟商品房专用发票价格不一样,无法报税,税务局通不过。其三、合同跟商品房专用发票价格不一致,房产局也不给办产权证。
从原则上讲,少了2000元是公司的损失,作为一个销售人员,从公司制度与原则上都要把这个钱追回来,否则就得自己掏腰包。
从感情上讲,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应该明白,客户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房子都买了,不差这两K块的,这本来就是他要交的,只是由于你的工作失误让他觉得占了便宜,他当然会跟你磨,只要你不松口,他会给你的。
另外,对于合同问题,必须重签或者进行修改,修改部分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

白鸽 发表于 2009-4-2 19:54

售楼员先要约客户来现场,道歉
出示证据:签合同之前该有定书吧,单价总价兜有记录啊。
合同里的单价和总价也都错了?只错一个就好办。
只要能证明价钱是以谈妥的,客户认同的 ,只是工作失误下笔错了,客户会认同的。在开个小玩笑,售楼员也是真有心帮您啊,奈何已经是底线了,表示之前为客户所做的努力。再由经理出面显示对此事的重视就不会有问题了

白鸽 发表于 2009-4-2 19:56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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