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zhao814 发表于 2008-11-4 11:40

这个冬天你怎么过之话寒冬楼市

话寒冬市场

看点一:市场恢复靠买还是靠卖

1.        背景:市场低靡、政府救市。
2.        起因:长期的价格泡沫,隐埋祸根。
3.        发展:在市场饱受高价泡沫的重压下,政府扮演第一角色首先给予开发企业政策打压,先后调高准备金利率,提高房贷利率,提高存量房的交易门槛,筹划并修建经济适用房;媒体扮演的第二角色继续增压,主要焦点集中在“泡沫、高价、政府新政调控”等热点字眼上;中国地产龙头万科领衔第三角色充当先锋部队,拉开降价序幕。在这三位演员的着力配合下,使得我们的投资客户、普通购房客户、观望客户终于下了决心,那就是该歇下来好好思考思考“到底是我们买错了,还是他们卖错了”,“我们买多了多少,他们卖多了多少”。
4.        高潮:客户终于冷静了,市场也开始冷清了。消费者们冷静下来在想什么时候买,什么价格买,什么政策买;开发企业在想该几时卖,什么价格卖,怎么利用政策卖;忽然发展买卖双方彼此间那么陌生。
5.        结尾:政府又一次出来了,这次调转了矛头,降低准备金利率,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存量房交易门槛,降低增量房交易税费;媒体焦点变了,“地产寒冬、降价风波、政府救市”等成了热点;地产企业急了,不断推出促销政策,调整价格策略,他们在向消费者提着一个同样的问题“您看我这样卖对了吗?”。
6.        笔者语:买卖关系本基于市场供求关系本来,买卖双方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熟悉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双方才能彼此获利,但凡有一方打破了另一方的基本利益保障,势必也会因其害而祸其身。由于我们的地产企业长期处于“卖方市场”观点,忽略了市场变化,导致买卖双方主导关系发生变化时很难拿出有效的应对措施,特别是针对自己的现有客户群体。卖得好不如买得好,就当前市场而言,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在努力卖的时候,必须好好想想如何让消费者真正买得好。要恢复市场信心,不是靠我们如何卖,而是靠消费者如何买,要明白主动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这其中不乏成功之例,重庆龙湖地产长期以来站在消费者方位思考,深刻体会买方市场的真正需求,有的放矢的进行卖方行为,近来策划的逆势提价,就是一个对自己培养的买方市场真正需求的真实洞悉,消费者感受的不是龙湖如何会卖,而是感受的自己买得如何的好。对于当前每一个地产企业而言,寒冬期的长短其实因人而异,对市场主导力改变的反应快慢,应对措施的采取速度,都决定了地产企业迎来处春时间。
      
看点二:另辟蹊径待丰收
1.        背景:传统行业,传统销售。
2.        起因:长期以“卖方为主”的思想,使得我们忘记了如何与消费者真诚对话,错误地将以前的市场趋势认同成企业自身的内在优势,以为消费者买得好,是因为我们知道怎么卖。将市场中的热销现场理解为实体消费者的真正需求,不重视建立自身的实际优势,这其中包括消费者的忠诚度,信耐度,认可度。错误的将热销现场理解为消费忠诚度,认可度的终极目标,忽略实体消费者的可塑需求的后续培养。导致了现在大量地产企业,哭诉自己房子卖不出去,是因为没有人来买啊!我们还是好的,只是他们不识货!
3.        发展:地产冬季来了,为了救市,亮剑行动拉开序幕。
第一把剑,国家政府。亮剑招式:政策调控。
第二把剑:新闻媒体。亮剑招式:平衡左右。
第三把剑:地产企业。亮剑招式:价格促销。
看完三把剑,我们不难发现,我们还是在传统销售模式中徘徊,“卖”得精彩才是硬道理,消费者现在急需的是降价吗,急需的是政策优惠吗,是这些以我们个人意志强加个消费者的东西吗?以前涨价的时候消费者怎么也在买,那个时候怎么不认为降价是需求,现在降价却成为了消费的需求了。国家政策前后不到一年,多次调整,以前不见得调整出台的政策是消费的需求,为什么现在成为了消费者的需求。到此,地产企业要问问自己了,你们到底理解了消费者的需求了吗,你们注意过自己在发展过程中有去培养过消费者的需求吗?消费者在多次复杂的经历过后,现在终于用行动告诉了地产企业,这些不是我们的需求,我们对你们没有感情可言,交易而已。消费者此时此刻只会认为那些促销政策,国家政策也只不过是现在你们为了让我们在买,而玩一出戏剧。
4.高潮:“卖家耍花枪,买家看热闹”终于就这样诞生了!于是成就了现在大面积的观望势态!消费者在高声大喊着“看你们这戏咋个演,我们等着看续集”!
5.结尾:地产企业一句话“咱就等吧”!
6.笔者语:就当前形势想要有奇迹,对某些企业是天方夜谭。但在未来也未必是毫无展获。首先我们要明确自己的过冬策略;其次明确过冬时长;其三有的放矢的开展本企业的文人建设;其四加强服务团队建设;其五改变现阶段激励模式;其六改变客户培养模式;其七专项研究针对本企业的客户忠诚度的培育策略,深刻体会“逐利客户与忠诚客户”之间的关系。要想有“术”可行,必先有”道”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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