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商铺返租的问题大家是怎么做的?
RT,小弟现在手上一个商业项目,想搞3年30%返租,但在提案的时候开发商不同意,
现在疑问是这30%返租要不要计到最终合同总价里面去?
如果计的话就会带来一个额外多出的税费问题,
因为这30%的返租本来就是虚的。
如果不计入最终合同,客户就会知道我们的低价,会觉得我们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大家是怎么做的呢? 建议这30%按期限返还,比如:逐年,逐季度,逐月等方式。
在合同上另外定一个补充协议。
[[i] 本帖最后由 菜菜 于 2008-7-21 18:19 编辑 [/i]]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降低客户首付,
如果按年返还了那就没意义了。
我们是先把价格提高了,再用50%-20%返租得出20%首付的口号的。
吸引客户。
冲突?
第一个是与客户的买卖合同。第二个是与客户签订另一份返租合同,不一样的手法,根本不冲突。只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谈好条款的内容即可。 我同意楼上的观点啊!! 开发商凭空多交的几百万税费,而且这税费是多交的,虚的,根本没有收入?怎么处理?
开发商怎么处理这笔账目?怎么向上面总部交待? 一次交清的按照实收款,客户能够理解,因为少缴契税。但是地税和财政不容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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