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老丁 发表于 2008-7-20 21:01

全面解析中介经营核心密码,深度演绎中介运营之道

房产中介运营之道高级研修班
                     (上海站)火热招生

面对低迷市场
我们该如何化"危"为"机",抢占发展良机,在弯道中加速?
同样低迷市场
为何有公司收缩战线已到墙角?
为何有公司逆市扩展?
为何有些公司一直在持续盈利?                        
我们的差距在哪里?
问题的根源又何在?
中介到底该如何运营?
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快速成长与持续发展的路又在何方?

藉此,上海正道咨询机构凭借3年中介企业诊断及内训经验,应市场之需求,不间断对市场进行调研,组织以运营实战专家房仲和首席诊断师叶亭瑜为首的12位一线资深实战运营专家研发了此套课程,作为课程之一的"房产中介企业运营之道高级研修班"目的是将有志于在房产中介行业永续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突破"的交流平台,使中介运营者从全局上把握中介运营之道。


【课程背景】 地产经纪公司在发展之初,创业者几乎是从业务体系中脱离出来创业,对中介运营之道没有深入认识和理解,初期由于创业者热情使公司有所发展,当调控频繁、竞争加剧时,公司在发展中的困扰和问题伴随而出。

一、课程介绍及时间安排
课程一、政策调整下的运营策略    讲课时间:2008年7月29日     主讲:房仲
房产市场现状分析   一家店赚钱,两家店包本,三家店开始关店   究源务本
门店管理的核心和误区
市场调整下运营对策
如何利用市场变化造势、借势
门店店长和秘书的职责定位
如何更好激励管理团队
门店团队文化与团队凝聚
如何营造分行团队氛围
如何对经理层实施有效量化管理
量化如何做到质量化
团队成员的职涯规划设定
中介运营中如何布局
有效时间管理
如何提高业务员的议价质量
如何吸客和提高客户忠诚度
打造团队执行力的方法和策略   

课程二、中介运营管理之道    讲课时间:2008年7月30日     主讲: 叶亭瑜
为何要制定愿景与目标
如何落实和灌输愿景
文化与制度的关系
如何落实和灌输企业文化和制度
如何制定制度
人才选、育、用、留的方法和策略
中介不同时期运营中的战略与战术
调整下属心态及士气的方法
激励及压力管理原则
细节决定成败,预防的成本最低
领导者的风范
领导者如何传递公司文化和理念
各级管理者的职责
管理与沟通
中介管理的方法



二、授课讲师简介:

房仲 讲师
上海中介资深人士,始终奋战于中介运营第一线,历经港式和台式知名中介管理与运营生涯,有丰富的地产中介一线运营和管理经验,对房产中介企业内部架构建立、门店以及公司运营有深厚功底,对于提升门店业绩以及快速成交有独到并且有效地方法,曾做过记者,善于经营心法与销售心法。先后受邀培训过近百家企业其独特的经营思路与创新观点在多个企业实施并效果明显。
著作:《守门神》《房仲兵法》

叶亭瑜  讲师:
房产界知名讲师,上海中介业实战专家。十年销售经历,六年地产中介管理经验,深刻理解大陆、香港、台湾、美国等中介模式,培养过众多中介业精英,擅长打造中介精英团队。主讲课程有《新店长》、《门店经营》、《无敌店长》、《品质决胜》、《分店会议》、《中介人力资源》、《目标管理》、《门店文化》、《新人培养》、《逆风飞扬》、《市场应对》、《中介管理常识》《中介企业生存之道》。

【 主办单位 】 上海正道咨询机构
【 协办单位 】 领跑动力(北京)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 授课时间 】 2008年7月29-30日
【 授课方式 】  讲授-讨论-互动
【 报名方法 】 请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将报名表回传上海正道咨询管理公司。
【 收费方法 】  学费请于报名同时现金或电汇。
中国工商银行 9558 8010 0110 3355 415   户名:陆建春    款项用途:中介运营管理研修费
【 培训收费 】  2800元/人(2天)(含研修培训费,教材费和午餐费) (凡于2008年7月23日前交清研修款的客户,可享受10%的现金优惠。)
【 招生对象 】  中介老板,副总,有志于投身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人士(注:区经和经理级不在本次招生范围)
【 招生人数 】  限招60人(上海地区限招50人)
【 上课地点 】 上海市区内酒店 (具体地点在培训前通知)
【 参会说明 】 提前半小时进场,凭听课证入场(外地学员凭报名表回折在培训当天领取听课证入场)。
【 联系方式 】 电话:021-58647135  58626931   13916857207
E-mail: [email]zhengdao_888@yahoo.com.cn[/email]
联系人:钟先生  张先生  陆小姐
                           残酷不是暂时,是常态;唯优秀者生存,唯卓越者发展!
房产中介运营之道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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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用正楷填写本表格,此表格可复印。
      2、因场地所限,请务必在2008年7月25日前将填好的《回执表》以传真或E-mail方式传给承办单位,便于接待和安排。

[[i] 本帖最后由 郑州老丁 于 2008-7-20  23:16 编辑 [/i]]

万家房产 发表于 2008-7-20 21:26

:)

wukeyu270 发表于 2008-7-26 00:35

原来是广告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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