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u1588 发表于 2008-7-17 21:43

合同被客户偷签了,怎么

开盘销售,有两房的合同被客户偷出,并在销售员不知情的情况下,与销售员签掉了,该怎么办

xxx7775 发表于 2008-7-17 21:53

既然你想否定

就司法解决,但你认为是偷的,且合同是无效的,就请举证
当然,如果他填报的价格还算合理
且开发商老板大气一点
就不好算了

ssu1588 发表于 2008-7-17 22:03

那两个是给关系客户留的,本来要他们挑另外的,他们不干,所以就趁我们保安不备,把合同偷了
但他合同是和销售员签的啊

yidaiyan 发表于 2008-7-17 22:24

签了又怎么样,合同章、公章不都还没敲吗!

ssu1588 发表于 2008-7-17 22:27

问题是章敲了,而且财务款子都收了啊

yidaiyan 发表于 2008-7-19 15:19

发票开了伐?登记做了伐?期房还是现房?

87121622 发表于 2008-7-19 16:49

:(
期待答案中

longson 发表于 2008-7-19 17:35

你的案场管理和公司管理已经到了一种离谱的境界
做错事....就承担责任吧.....没人救你

亞男 发表于 2008-7-19 19:59

[quote]原帖由 [i]longson[/i] 于 2008-7-19  17:35 发表 [url=http://bbs.fdc100.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04241&ptid=120152][img]http://bbs.fdc100.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的案场管理和公司管理已经到了一种离谱的境界
做错事....就承担责任吧.....没人救你 [/quote]
是的, 太离谱了...

db2000sh 发表于 2008-7-19 20:16

你的案场管理和公司管理已经到了一种离谱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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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说的好

养猫的鱼 发表于 2008-7-19 21:58

管理漏洞太严重。如果大发票还没开,购房合同还没签,就有补救方法。

1:跟领导主动承认,但在承认时一定要想好补救措施。(希望你的领导平时和你关系不错,不会落井下石)
2:找你的售楼员谈一下问题的严重性,让他给定房的客户打电话(声泪具下),说公司非常震怒,要处罚他。“简单”提到公司可能不会给房子办理任何手续(别让客户感觉是在威胁他,但让他明白这是事实)。重点说下只要客户能换房,作为销售部会拿出销控的好房子让他挑选,并给予更多的优惠,并一定要约客户到售楼处和经理谈,只要他能来就有大希望。
3:如果购房客户坚持不露面,可以的话找来你的关系客户,不要告诉他原来看的房子被别人定了,就象和他聊天一样,然后引领他看到原来的房子有什么样的问题,在介绍其他房子有什么优点,让他自己提出换房。过程重点是万不能让他觉得房子已经没了。(考验销售口才了)

以上是我遇到这样问题的解决办法,而且圆满结局。希望你能过这关。

提点意见,既然是关系户的房子就该销控,销控的房子销售人员就该知道,在销控第一时间要让财务知道,财务收款时要核对价款、房号   销控即为已售一定要反映在售楼员、财务的销控表里。

gc108920 发表于 2008-7-20 13:43

报警吧

opop000 发表于 2008-7-20 19:17

这事也有!!!真牛啊!看谁大吧,谁大谁赢!

aizaifangce 发表于 2008-7-20 20:39

感觉像虚构的一个故事啊:funk:

青天白鹭 发表于 2008-7-20 20:57

幸会你们不是在银行工作!

韩信 发表于 2008-7-21 10:17

先把销售员开掉,在把你自己开掉!!!
你是严重失职!!

还得请教你 发表于 2008-7-21 10:22

真行,有组织有纪律的开盘。
呵呵

嘴大漏风 发表于 2008-7-21 10:49

第一部:先同预定关系客户将合同签定,然后到房产局备案,将事情做定;
第二部:通知偷签客户合同无效,并马上以盗窃罪名报案,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销售员的重大作案嫌疑,让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并明确告知客户,如果此事有客户直接参与,一切责任自负,公司最多就是个把关不严,但他和销售员就难说了;
第三部:客户和销售员如果来闹事,最好不过,直接邀请媒体介入,将客户和销售员涉嫌合伙盗窃的事情暴光,
第四部:马上组织律师介入,分析各种可能,准备打官司,免费推广呀,在奥运期间,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呀
如果开发商都这个管理水平,就别盖房子了,太丢人了,这点事情都摆不平.

[[i] 本帖最后由 嘴大漏风 于 2008-7-21  10:52 编辑 [/i]]

春风又绿江南 发表于 2008-7-21 11:30

[quote]原帖由 [i]ssu1588[/i] 于 2008-7-17  22:03 发表 [url=http://bbs.fdc100.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301858&ptid=120152][img]http://bbs.fdc100.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两个是给关系客户留的,本来要他们挑另外的,他们不干,所以就趁我们保安不备,把合同偷了
但他合同是和销售员签的啊 [/quote]
呵呵 偷合同本身已是违法,偷的合同签了能生效吗,不要怕,

养猫的鱼 发表于 2008-7-21 14:02

我认为,客户签的是正式合同而且是和售楼员签的,偷签只是你的一面之词啊。我如果是客户是不会承认偷签合同的。个人认为事情还是要一步一步来,不到万不得以不要走法律程序。

如果我是客户最喜欢就是你告我
第一我签的是正规合同而且是和你们售楼员签的。
第二签定合同同时我按规定交纳的房款。
第三我是走正常程序,在你开盘时购买的房子
第四偷签合同的事情我不知道,那天的一切都是按照你们销售部的规定做的(说我偷签你的证据呢)
第五既然你开盘,房子就是公平选择,怎么还会有给关系客户留房子的情况呢?如果你的关系客户先交款了,我在买就是强买,但确实是我先买的啊!财务收款就是证明,难到你家存在一房多卖。
六如果都不是那我买的就是正常程序,如果你家有房不卖还搞开盘就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管理细则。
综合以上几点,你觉得法院会怎么宣判?到时候你的职位会怎么样?公司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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