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墙改基金的退款时按什么标准啊?
我们公司的工程主体已完工了,要退墙改基金,本地规定的是实际使用量和工程预算相比的比例如果低于70%不予退还,高于70%按实际比例退还,我想问下,如果达到80%,是按当初交款的80%退吗? 你是在哪里?东莞的我知道 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标准及返退程序和返退标准的说明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00号令《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以及苏财综[2008]43号《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33号、常政发[2006]86号、苏建函科[2007]2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充分做好"禁实"和"推新"工作。按照市墙改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收费标准及返退程序和返退标准作如下说明:
一、收费标准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概算或批准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纸确定的建筑面积缴纳专项基金预收款,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不便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缴纳,标准为0.05元/块(折标砖)。
二、返退程序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工程中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各类建筑物其基础部位(围土前)、主体工程完工后(内外墙未粉刷前),应向区墙改办申请验收,区墙改办将组织人员或由镇企管站(开发区经发局、街道)墙改协管员进行现场验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专项基金返退资料,并出具承诺件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政策规定返退专项基金预收款。
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平面、结构图及技术文件、审图意见书;
5、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原始发票(审核)和复印件(须加盖建设使用单位公章)及新墙材供货单位办理的常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6、新墙材原始送货单。
三、返退标准
1、建筑工程中全部(含基础部分)使用符合《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鼓励发展的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款100%返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使用量实际比例60%以上的,专项基金按实际比例返退;使用非粘土烧结类的新型墙体材料,按实际使用比例的50%返退。
2、建筑工程基础部分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虽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但未经墙改办组织验收的将按其建筑面积扣除15%计算。
3、经墙改办组织验收后,确定返退比例,建设单位须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返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专项基金预收款全部纳入国库。
专项基金预收款在以下情况下不予返退:使用未经备案认定的墙体材料的;未申请验收的;逾期未申请办理返退的;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未达到60%比例的;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的;内外墙体已批灰粉刷难以查验的;使用粘土制品墙体材料的;因墙体材料或保温材料质量问题引发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工程质量现场抽检不合格的;在办理结算手续时,发现有以骗取专项基金返退款为目的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在城镇建设中,框架结构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墙体材料;混合结构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墙体材料;所有屋面、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使用粘土墙材制品。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如发现违规现象,将根据省政府100号令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四、本说明从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以交费时间为准)。
注:武进区墙改办地址:区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218室(区经贸局内),联系电话:86310501。
常州市武进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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