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区上月新规定的应对方法?
问题一:成都温江区上月新规定:文明史施工措施费要存入建设局指定的银行,然后按照支付计划,每一笔支付都要四方(开发商、施工方、安监站、银行)协议后方可支取,请问下各位有知道这个费用的是否必须要足额存入银行呢?还是可以有其他可操作的办法?问题二:民工综合保险的缴纳,是否必须一次性把一个项目的所有民工全部到社保局买完?比如现在一个工程按照社保局计算民工人数的公式,计算得出此工程所需7000人民工,是否就得把7000名民工姓名与身份证交到社保局一次性缴纳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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