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新8条
“新八条”的具体内容为: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各地区要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各地区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对居住用地土地价格、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要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着力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加强金融监管。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法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政策透明度。新八条中,“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的思路明晰。房地产及其产业链对经济的影响比重已经很大,对吸收通货膨胀和促进城市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民间资金的出路有限,如果连楼市这个渠道都没有了,很可能导致资金大量外流。“大起”固然对宏观经济不利,“大落”的后果也是难以承受的。但是要让政策目标实现,政策执行力则是关键。
此次新政策增加了很多理性的成分。主旨依然是稳定房价,但没了强行打压的意味,也让一些开发商感到释怀。有消息说,中央已经坚定了启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楼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金融监管与市场监测的决心,各部委针对新八条精神制订的配套文件本月中就会出台。看来,这一回是要打组合拳了,奔着确切目标--打击投机购房者,抬高多次置业门槛。新八条主要是为地方政府设置了一系列规定性动作。
其实,新八条就是一道明确的“复位令”,让地方政府回到政府应尽职能的本位上去。从规划调控入手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保证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得以满足。此番中央不再简单地提出稳定住宅价格,而是给地方政府规定动作,可以看作是中央明确地方政府职能、厘清房价调控途径的一种表现。同时,我们尽可以理解为它是中央政府针对楼市不健康因素的标本兼治之举。 谢谢热心。
支持一下! 谢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