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上的男人 发表于 2008-5-12 17:47

立意没错,手法太差,弄巧成拙了。
没有十足的把握,
切忌反向诉求。

走廊上的男人 发表于 2008-5-12 17:50

[quote]原帖由 [i]梁晓北[/i] 于 2008-5-12  15:54 发表 [url=http://www.swotbbs.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00574&ptid=103917][img]http://www.swot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开发商毙了就对了。
在国内,这样的文案估计没人敢用。
反向思维反过了。
一个人潮涌动的大商业中心,再人满为患,也不能这样说。 [/quote]

用我的说法,就是楼主压根没用心琢磨。
这样的文笔措辞敢出街,肯定要被直接喀嚓掉!
我有次做文案也是这样,没认真做,“这样的开发商,你满意吗?”等等之类的,后来被老大拉出来直接批斗,差点死掉。

所以说,有没有用心,一看就知道。

酉因 发表于 2008-5-13 01:32

创意是有~可是真的投放,能接受的大众有多少~?

只博到了眼球是没有用的

蓝色月芽 发表于 2008-5-13 09:07

创意不错。。但是不知道市场接受度如何了。。

米雪0912 发表于 2008-5-17 14:35

看了让人不舒服!

小甜心 发表于 2008-5-22 09:26

楼主采用的是“欲扬先抑,正话反说”的手法,意在烘托火爆的人气的绝版地段。想法虽好,但是这种手法在地产推广中极为少见,考虑到客户的接受度、市场的认可度、开发商的心理承受,在实际操作运用中,这种推广方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呢???……是个未知数呢。

YOUKjiang 发表于 2008-10-13 10:57

像是这样的稿子在那都不会受到欢迎的
反面的影响比正面的还要多
:D :D :D :D

fiona1201 发表于 2008-10-13 15:48

过了...

飞刀手 发表于 2008-10-14 14:37

逆向思维出岔子了,全篇写的都是一个主题:消费人群。正面的阐述显得画蛇添足。
而且
文字平谈了点,这样的逆向文字表达,更应该语出惊人。
比如鑫和都平时是一个小垃圾坑,周末成了一个大垃圾坑。。。
嘿嘿

[[i] 本帖最后由 飞刀手 于 2008-10-14 14:40 编辑 [/i]]

楼书余墨 发表于 2008-10-14 14:57

挺好玩的,给了我一个新的角度。
写文案要用新角度,审视文案也要换成消费者的角度。
当你换成消费者再来读楼主的文案,
就知道“小聪明”和“大智慧”之间的区别了。

很欣赏楼主的角度——文案的切入点。

zhenliangzhai 发表于 2008-10-15 11:38

我也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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