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1985530 策友的郑重声明!
这位策友,你我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导致在此论坛里竭力辱骂。正如你刚发贴言之“看你不惯”,又叫嚣“行吗”?同歌回答“当然可以”,但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是不是应该有个度?譬如我们之间的观点、论据等有水火不容的出入,投粪便以表示思想上的不同,这也在合理使用自己权限的范围之内,纯属正常,今天又在我的那个“申请续职”的帖子猛投了20个粪便,这个举动我没意见,何况论坛中得粪便的非我同歌一人,但都没有超越一个界限。不过你在此破口大骂,语言龌龊,完全超越了这个界限,有失作为一个人的道德底线,你已经对人造成了严重侮辱。房策高管将你的数个马甲封掉,已对你进行了处罚。如你所说,你远在贵阳,我遥在天津,南北数千里,未曾共事、接触、碰撞……也罢,就是“看你不惯”也可以,无理取闹你不觉得很龌龊?房策封了你的马甲,你转移到我的个人空间去叫骂,今陈于此,以做证据:在我个人空间里的辱骂之一:
邀你同歌他爸 留言于2008-04-11 18:22:29
你好! 请问是张总吗?
你爸的癌症好了
强奸你妈的人抓到了吗?
你儿子的屁眼多手术了吗?
在我个人空间里的辱骂之二:
邀你同歌他爸 留言于2008-04-10 12:19:10
我儿.吾日与之娘,与娘之日淫水之荡漾.
操你妈之.厉害之.爽之.孔子曰.操你妈淫穴不以乐乎!
俗话说:适可而止。你如是三番滋事,通过你的那句“你好! 请问是张总吗”的问话,我同歌到很愿意相信你认错人了,或许是个误会,给你带来“深仇大恨”的人是那个“张总”,告诉你,我不是你所讨伐的那个“张总”,因为我不姓张。尽管如此,希望你就此罢了,你可以找你的那个“张总”,希望你找得准确一些,方式还可以如此,无人限制你,但是在房策天下这块专业的论坛里,希望你把握一下语言的分寸。为此,同歌郑重向你提出警告,你首先是认错人了,其次这件事情也该过去了。误会谁都有,我可以不计较,走到房策,一起进步,这是大原则。
祝你心情愉快!
邀你同歌
2008年4月13日 支持同歌之言!抢个沙发! :L :L :L
我只说一句:
版主没有一分钱工资;
没有一点特权,唯一有的特权也是能给大家送花,送热心!
下载资料 一样要自己挣币币;
查看策友IP,坛子有规定校级以上策友都有此功能,版主并没有特权;
而且无私管理论坛,热心帮大家解决问题。。。
版主不求大家的鲜花与追捧,但起码的尊重。。。
为何这样让人心寒呢。。。。。。 此人简直有辱房产策划人之名!
要封杀! 昨日到同歌BOLG看过,的确有此人留言,的确是已经侮辱了同歌大哥了。。。。
望处理!!
希望各位策友能够秉着一颗对房产、策划奉献之心在房策进行交流。
不论结果如何,都应心平气和。谢谢 同歌啊,看了那个帖子!开始还以为看错了,一个,两个,是不同意见的表达!十个,二十个,是混帐意见的表达!
孔子说过的以德报怨,确实改分看来讲,以德才能报德,对于怨呢!当然是以怨抱怨!
要不得,不值得! “改”字应为“该”!
抱歉! [size=4][color=indigo]我不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人?如此的心胸狭窄,如此的小人![/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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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indigo]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一定要用这种粗口辱骂别人.[/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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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邀哥为论坛付出那么多时间与精力,他不感激也就算了,这种行为简直令人不齿![/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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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还有,邀哥确实不姓张!但我仍为那个"张总"感到难过.[/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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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我知道我们作为斑竹,每天必须执行各自的职权,[/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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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有时对帖子的管理可能会令某位策友感到[/color][/size][size=4][color=#4b0082]不爽,但是我们每次都会发信息说明情况,[/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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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而且尽量语气婉转,生怕伤害到任何人.[/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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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每个机构都有他的规章制度,[/color][/size][size=4][color=#4b0082]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想怎样就怎样,[/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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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那请回到史前一万年([/color][/size][size=4][color=#4b0082]做你的野蛮人去)![/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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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人心应该要向善,辱骂别人的人,内心都是黑暗的,快走出那黑暗,[/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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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4b0082]否则你的世界将不再有光明与快乐![/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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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font=黑体][color=#4b0082]那位策友,我可怜你!!![/color][/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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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楚镜 于 2008-4-13 14:12 编辑 [/i]] 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与关注,同歌十分感激。
或许是一个误会,但不该成为一个丧失人性的闹剧。
真希望此事尽快过去。
和从前一样的祥和。
因为,坐在一起,我们就是好朋友。 支持同歌兄
支持同歌……
同歌心胸宽广,不必与此人计较太多, 祝你天天愉快。 这样的人,留在房策上祸害,要是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行业,简直上我们这个行业的耻辱. 斑竹不容易, 有事说事,有理说理欢迎就事论事的讨论,不欢迎没品的辱骂
不知道那位策友与同歌之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就目前所看到的这些
我支持同歌! 证据确凿,这样的号应该坚决封掉。 支持
论坛里 还有这么垃圾的人
同歌兄怎么得罪你了?真是小人一个!令人做呕! 此类没有素质的人坚决封杀,然后停止此事。 吐吐吐 !!!!!!那个人真让人恶心!!!!! 真不知道那个叫张总的人怎么得罪你了,不过你的表现真的让人很不耻,也许你得到他那样的对待是你咎由自取!!如此素质让别人不苛责你也难!!! 看完本贴,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直很敬佩同歌的正直和敬业,
一直很欣赏同歌的义气和脾气。
人,总会犯错误,
我希望,
别处的怨气不要在房策里撒,
别人的怨气不要在同歌身上泼。
房策,是一个专业、热心和鲜花的聚集地,
尽管不健全,有很多的不和谐因素,
但我希望,做为一个房地产人,
有能力把他健全。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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